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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上的吳英 |
中評社北京4月27日電/4月20日,吳英案由最高院發回重審。一場歷時5年、牽動世人神經的非法集資案再度峰回路轉。新華社援引最高院裁決書清晰的罪名陳述,吳英集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給受害人造成重大損失,同時嚴重破壞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特別嚴重,應依法懲處。吳英歸案後,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並供述了其賄賂多名公務人員的事實,綜合全案考慮,對吳英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案件發回浙江高院重審。
21世紀經濟報道消息,吳英案此一轉折,對當時處於次層級的11名非法集資人有何影響?記者根據近日曾當面與吳英案中的首席資金掮客林衛平晤談的人士提供的材料,試圖再次還原吳英案發前的借貸細節。
調查顯示,在吳英的借貸金字塔體系中,處於塔腰的是這11名“直接受害人”,而塔基則是向這11人提供資金的上百名“下線”。而塔腰上最大的一塊“巨石”,則是一個被吳英親熱地呼作“表哥”的神秘人物——林衛平。
“直接受害人”們
“我是20日下午知道這個消息的,很快就接到(金華市看守所)樊金勇所長打來的電話,接聽後,(吳英案二審主審法官)金子明在電話裡告訴我,發回重審了,命是保住了。”吳永正推測,當天下午,法官應該是到金華看守所向吳英送達最高院的複核結果。
吳英的辯護律師之一張雁峰4月24日向記者稱,至今家屬和律師均未收到相關法律文書。“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給,或者不給。”
“我們還是堅持認為吳英是無罪的。”4月24日,吳英的父親吳永正對記者說此話時,他在原地踱來踱去,並特意拉高了聲調。吳英的律師至今也仍然堅持“無罪辯護”的方向。吳永正甚至認為此案“應該異地重審”。
但最高院的裁定書稱,吳英在集資過程中使用了詐騙手段,她隱瞞其資金均來源於高息集資並負有巨額債務的真相,並通過短時間內注册成立多家公司和簽訂大量購房合同等進行虛假宣傳,還向被害人謊稱欲投資 “高回報項目”,騙取被害人信任。
浙江省高院的終審刑事裁定書稱,這些直接受害人有11人,分別為林衛平、楊衛陵、楊志昂、楊衛江、蔣辛幸、周忠紅、葉義生,龔益峰、任義勇、毛夏娣、龔蘇平。
新華社在報道最高院的裁定時稱,除蔣辛幸、周忠紅二人在被騙之前認識吳英外,其餘都是經中間人介紹而為其集資,並非其親友。
此話被一些法學界人士解讀為,蔣、周二人被作為吳英的親友剔除出來,將帶來直接受害人人數或涉案金額的變化,從而影響對吳英的最終量刑。
對此,浙江的一位法官認為,此兩名“親友”是否最終被剝離在刑事賠償之外,還要看浙江高院的後續處理。而且,具體最高院的裁定書目前也沒全文公布,所以這些後續的細節處理並不清晰。
吳英身後的神秘“表哥”
外界很少知道,吳英的神話其實是一個叫林衛平的義烏人打造的。此人即11名“直接受害人”之一,被稱為11人中的首席“掮客”。
當年,吳英被捕後沒幾天,第二個被捕的就是林衛平。2009年1月,他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東陽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30萬元,前年假釋,他個人的汽車、別墅和現金資產至今仍被凍結。
他和她本無瓜葛,但自從他被她的“踏實能幹”折服後,他便接連不斷地把成捆的資金砸向這位年輕姑娘,直到最後不能自拔。
吳英和林衛平相識的路徑轉了兩個彎:2005年,吳英先通過義烏人楊軍認識了駱華梅,駱又將自己的表哥林衛平介紹給吳英。剛一認識,吳英就熟絡地跟著駱華梅管林衛平叫“表哥”。
後來的事實表明,“表哥”在義烏資金市場的江湖地位非同一般。在吳英案發之前,林衛平在義烏當地專做“資金生意”,一直信譽良好,義烏的老板們都願意將手頭的閑錢放到他那裡去放貸。“誰需要借給誰,賺取中間的利差,相當於一個不合法的銀行。”林衛平曾對人說。
2009年時法庭認定林衛平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涉案金額是8.6億。而在吳英案中,林衛平是吳英的第一大債主,他先後借給吳英的資金4.7億元。
據一位近期接觸過林衛平的知情人士描述,“表哥”40多歲,不胖不瘦,留著板寸頭,戴著眼鏡,身著一件休閑西裝,顯得斯文而靦腆,看不出一點落魄的樣子,也不像是個很強勢的人,更沒有一點江湖氣。“你無法把他的形象和一個手裡經常流轉著數億元資金的生意人聯繫在一起。”
金華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稱,2006年3月至2007年1月,吳英以集資為名從林衛平處非法集資人民幣47441萬元,已歸還本金9855萬元,支付利息5001萬元,實際集資詐騙3258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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