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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有證據意識,用硬紙片記下其被體罰的情節。 |
19個月的司法體驗讓他感慨良多。他說,他曾自認為,對刑事法律規定和原則還算熟悉,但卻難以用法律維護合法權益,“可想老百姓有多難”!
第一站:專案組
司法程序還是黨紀程序?一直沒弄清楚
2010年5月4日,是五一之後第一天上班,駐馬店市中級法院的紀檢組長給我打電話,通知我去頤和山莊賓館,說需要問你個事情,沒有明確說什麼事情,我心裡很坦然,就去了。
我是下午去的,到201房間報了名字,然後有人領我到一樓走廊盡頭一個房間,沒有窗戶。他們也不說他們是哪裡的。一個人跟我說,把在駐馬店中院辦案的有關問題回想回想,然後就走了,其餘人就站在那裡,看著我。
開始第一天、第二天還讓我打電話,後來就把我手機沒收了。我問他們,有啥手續,他們就不理你。我問我被限制人身自由這算啥?他們就說,你配合調查,好好交代你自己的事情,好好想想,把該說的說出來。
在這裡沒有打,也沒有罵,就叫我回憶,說:“趕快說說,說了就沒事”,我問:“說啥?”他們用方言說,“你心裡清亮亮的”,這個應該是鶴壁話。最後幾天,他們跟我說,是減刑方面的事情,讓我看了白玉崗減刑案件的部分材料,說是幫助我回憶,就是拿過來看了一眼,不交到我手裡。
有一段時間管得不嚴,每天三頓飯之後,可以活動半小時。房間很小,我從門口走到最裡邊,是七步,走回來,還是七步,我內心就有一種不吉利的預感:我遇到麻煩了。
之前我沒有過這種經歷。我知道“雙規”,但辦“雙規”很嚴格,要審批,程序上要宣布、要簽字,但我這個,自始至終沒人說是“雙規”。
我當時估計,是調查,沒法判斷是什麼性質,講不了理講不了法了,判斷不出他們是紀委的還是檢察院的。當時困擾了我好幾天,這個究竟是司法程序啊還是黨紀政紀程序啊,一直弄不清楚。
始終,他們啥也沒有宣布,也不說他們是哪兒的,啥也不說。就在這個沒有窗的屋裡面,關了8天。
劉德山捲入的這場風暴,發端於毗鄰駐馬店的河南南陽。他曾經給予減刑的當事人白玉崗出獄五年之後,被指控為涉黑組織頭目,案子由公安部掛牌督辦。
2009年6月,全國打黑辦派員全程旁聽庭審,之後遞交的報告認為:白玉崗涉黑案件的經濟基礎未被摧毀、保護傘未被打掉。
公安部和中央綜治辦主要領導分別作出批示,其中一則批示為:“要認真總結、剖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並積極地整改。”
白案審理結束後,河南省政法委了抽調五十餘人,成立“3.21”專案組,啟動調查白案中的漏罪漏犯、白的保護傘以及白2004年在駐馬店市監獄服刑期間的情況。
劉德山和當年的另一位合議庭成員、駐馬店市監獄有關人員、南陽市檢察院的一位檢察官,均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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