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公廁管理服務制定工作標準是件令人欣慰的事情,但問題是,“北京市公廁內的蒼蠅不超過兩個”的標準,卻讓人感覺有忽悠公眾之嫌。先不說這樣的標準本身有多可笑,單單說如何操作就很值得懷疑了。
人所共知,管理標準的制定是件嚴肅的事情,既要考慮許多現實情況,又要做到嚴謹和便於日後落實、操作,否則,就容易脫離實際搞成紙上談兵了。作為一名市民,筆者不同意市政市容有關負責人“不會去數蒼蠅數蚊子,規定是具體的量化的,但是檢查方法是可以靈活的。比如檢查人員基本上都是‘一眼’看去從而進行評定,或者把袖子卷起來,要是被咬了個包那就不合格”的說法,因為這種“標準”背後透漏出的是可怕的“自我評判標準”。
事實上,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對這種習慣以自己感受為標準的做法並不陌生,比如,規定單位職工用餐標準不准太奢侈,而有些幹部卻搞特殊吃小灶遠遠超出標準,還要辯解稱感覺自己很簡樸;還有許多單位對於公車、公款使用上,也大搞個人“感覺論”,群眾不滿意,人家卻感覺很清廉。
“自我標準”是一種對工作不負責的體現,是害怕群眾監督和較真的伎倆。這種做法有兩大“特點”:一、對上級、對外界似乎有嚴格的標準;二、其實這種標準他們自己說了算。
“蒼蠅標準”不是強制規定,更不會“派專人數蒼蠅”,難道這僅僅是在給大家進行一次心理按摩嗎?我們相信市政市容委發布《北京市主要行業公廁管理服務工作標準》,絕不是為了逗市民一樂,更非為了顯示其文采,也嚇唬不走目不識丁的蒼蠅。所以,這標準還是制定的實際一點兒、操作性強一點兒、能真更起到提高管理服務水平目的為好!那種定了等於白定,以部門或自我為標準的做法要不得。(時間:5月27日 來源:荊楚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