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31日電/可以超規劃面積建設嗎?可以,拿錢來;可以盡快通過規劃設計方案?可以,拿錢來;能否篡改建設單位、建設項目名稱?可以,拿錢來;這就是安徽省涇縣建設委員會規劃股原股長楊學東的辦事邏輯。
據法制日報報道,近日,安徽省涇縣人民法院辦案人員向記者披露了這名“小官”的腐敗路線。
據了解,楊學東在任期間負責組織指導城鄉規劃的編制、審查、申報和實施,核發城鄉規劃區內“一書二證”(即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建設工程現場勘察、審核和驗收等工作。
“正是因為楊學東身處關鍵職位,所以他的腐敗行為致使國家稅收、行政規費流失共計人民幣292萬餘元,造成他人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329萬餘元。”涇縣法院的辦案人員向記者介紹說。
“全方位提攜”開發商
2004年,張羽(曾用名張先有、張先友)以蕪湖廣廈房地產開發公司涇縣分公司的名義,開發建設紅睿大酒店項目。工程建設過程中,為了將紅睿大酒店項目變更到自己名下及作為商品房出售和逃避繳納稅款,張羽多次找到時任涇縣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建委)規劃股股長的楊學東,讓其幫忙篡改紅睿大酒店項目的“一書二證”。
經過楊學東的多次篡改,該項目“一書二證”上的建設單位名稱終於如張羽所願,由“蕪湖廣廈開發公司”改為“蕪湖廣廈開發公司、張先有”,再改為“汪利群、趙秋紅、方群、王立忠等29戶”,將建設項目名稱由“紅睿大酒店”最終改為“紅睿大酒店綜合樓”。
這樣的改變,終於使紅睿大酒店項目得以作為商品房正常出售,並使該項目由房地產開發行為變為29戶聯合自建行為。
隨後,張羽憑借篡改後的“一書二證”到涇縣房管處,以自建房的名義直接將房產證辦理到丁小飛、劉志輝等購房人名下,致使國家稅款流失共計281萬餘元。
作為感謝,楊學東笑納了張羽送上的10.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