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大陸對台灣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如亞行、APEC、WTO和世界衛生大會的處理,原則都是一個,但處理方式不一樣,並且互不為先例。在亞行問題解決後,大陸政府即聲明:“台灣改稱後留在亞行這一模式,對於任何其他國際組織不構成先例。”今後兩岸碰到這方面的問題,祇能一個一個地分別探討解決辦法。
(三)先經後政,先易後難。
擴大台灣國際空間問題應當確定優先順序,分清輕重緩急,逐漸推進,積累經驗。兩岸自2008年5月以來的對話與合作取得的成果證明,先經濟後政治,先易後難,是成功的途徑,把它運用於擴大台灣國際空間問題,也是可行的。擴大台灣國際空間的任何問題,都不僅關係兩岸,而且牽涉國際;但是有些問題牽涉的外國較少,有些較多,那麼牽涉少的就比較容易。在台灣希望加入的國際組織中包括專業類、經濟類和政治類等。先從比較不敏感的專業類、經濟類入手,也比較容易。有些國際組織與台灣人民的日常切身利益關係比較密切,是對台灣人民有直接影響的重要國際組織,如“世界衛生組織”、“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等,兩岸似可以先進行相互磋商以尋找解決方案。
(四)兩岸應通過磋商解決兩岸共同參與不以主權國家為會員資格的國際組織。
台灣的非政府組織數量多,並且活躍。至2009年,在台灣“內政部”登記的非政府組織有3.8萬個,其中有國際聯繫者近4千個。根據國外研究統計,台灣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的團體有2.2千個。現在,兩岸在共同參與不以主權國家為會員資格的國際組織方面存在一些矛盾,包括兩岸分別以何種名稱加入等。有時兩岸在共同參與不以主權國家為會員資格的國際組織方面的一些衝突,甚至上升為重大新聞事件,傷害兩岸人民感情。兩岸應加強磋商,及時解決兩岸在共同參與不以主權國家為會員資格的國際組織方面存在的一些矛盾,並防止某些矛盾升級為衝突事件。
(五)ECFA與台灣參與東亞區域合作進程。
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英文縮寫CAFTA)2010年1月1日正式全面啟動。這是中國與東盟十國組建的自由貿易區。自貿區建成後,東盟和中國的貿易佔世界貿易的13%,成為一個涵蓋11個國家、19億人口、GDP達6萬億美元的巨大經濟體,是目前世界人口最多的自貿區,也是發展中國家間最大的自貿區。
2010年6月,台海兩岸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定(英文縮寫ECFA)。該協議有助於加強和增進雙方之間的經濟、貿易和投資合作;有助於促進雙方貨物和服務貿易進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資及其保障機制;有助於擴大經濟合作領域,建立合作機制。兩岸ECFA的簽訂有利於台灣未來參加東亞區域經濟合作進程。
ECFA簽訂之後,相繼傳出新加坡、新西蘭和印度與台灣開啟簽訂經濟夥伴關係的談判。可以在兩岸協商達成共識的情況下,借鑒WTO模式,台灣以“台澎金馬單獨關稅領域”(英文縮寫TPKM)與東盟國家簽訂FTA或更緊密經貿合作協定。這種做法是WTO框架允許的經濟行為,台灣使用WTO內的名稱順理成章。
(六)關於台灣參加TPP問題。
2011年夏,美國在夏威夷舉行的APEC非正式領導人峰會上力推“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英文縮寫TPP),希望主導亞太區域整合。這正符合台灣的需要。台灣馬英九政權向美方表達了加入TPP的意願。加入TPP是國民黨制定的台灣“黃金十年”的目標之一。馬英九稱“希望台灣十年內創造條件加入TPP”。
由於大陸沒有加入TPP,甚至還沒有就加入TPP提出申請,兩岸應就台灣加入TPP問題先行磋商。
①http://www.whitehouse.gov
②http://www.whitehouse.gov
③《人民日報》,2003年10月20日,第1版。
④《環球時報》,2003年10月29日,第6版。
⑤"Letter from Barack Obama to Ma Ying-jeou," May 22, 2008, available at: http://www.china.usc.edu/ShowArticle.aspx?articleID=1066&AspxAutoDetectCookieSupport=1.
⑥俞新天,《對擴大台灣國際空間的思考》,《中國評論》月刊2009年三月號,第18頁。
⑦許世銓,《兩岸關係中的台灣“國際空間”問題》,《中國評論》月刊2008年9月號,頁28-29。
⑧許世銓,《兩岸關係中的台灣“國際空間”問題》,《中國評論》月刊2008年9月號,頁28-29。
⑨胡錦濤:《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週年座談會上發表的講話》(2008年12月31日),中國網http://www.china.com.cn2009-01-01
⑩胡錦濤:《攜手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週年座談會上的講話(2008年12月31日)》,載《兩岸關係》2009年第1期,第6頁。
⑪溫家寶:《政府工作報告——2009年3月5日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資料來源於: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9/03-14/1601848.shtml,2010年5月8日訪問。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2年6月號,總第17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