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5日電/近日,國務院正式公佈了《機關事務管理條例》,作為我國首部專門規範機關事務管理活動的行政法規,條例將從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制日報報道,該條例直擊“三公”問題,對公務接待範圍和標準、預算管理及問責等作出明確規定,要求各級政府應當按照簡化禮儀、務實節儉的原則管理和規範公務接待工作,對違反規定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一共35條,有十幾條都是關於‘三公’事項的,重點非常突出,規定十分詳細,體現了立法者寄希望於它能解決‘三公’這個行政管理中的難點、社會關注的熱點。”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長王敬波認為,該條例是將既往機關事務管理的政策法律化、統一化、精細化以及社會化的過程,而規範“三公”事項是重中之重。
早在今年3月,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會就明確提出,要嚴格控制“三公”經費,繼續實行零增長。隨即,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2012年政府資訊公開重點工作安排》,要求各部門對今年的財政預算決算、“三公”經費支出等資訊進行公開。
與中央的決策相呼應,近一段時間內,地方上的“三公”改革也有了較多實質性進展。
浙江省溫州市從今年4月13日起正式啟動市級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約有1300輛公車將作拍賣處置,僅留用300輛左右的執法、執勤車,拍賣車輛約佔總數80%。目前首批215輛公車已經順利拍賣成交。
溫州車改主要的思路是,“拍賣所有公務車,近程貨幣化補貼,遠端市場化租車”。具體方案是,除省管領導幹部用車、執法執勤用車以外,所有公務車輛全部拍賣處置。對溫州市區範圍內的公務交通,實行限額貨幣補貼,從科員、辦事員到局長,每月每人最高補貼3100元,最低300元。遠端及重大應急公務交通則通過向公務用車服務公司市場化租車和乘坐公共交通解決,並實行節約獎勵政策。
無獨有偶,為進一步深化公車治理成果,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近日,河南省中牟縣由縣紀委牽頭、縣國資局承辦,也公開拍賣了43輛超編公車,實現國資增值53.2%。
然而壞消息也頻頻傳來。在不久前廣州市政府各部門曬“三公”經費過程中,公眾發現,廣州城管局2010年因公出國(境)費用總支出達146萬元,該局當年共20人出國,其中2人赴日本、俄羅斯培訓學習花費12.87萬元,18人赴東歐、美國、加拿大等國家考察學習花費100.71萬元,人均費用達到5.7萬元,被調侃為“週游列國”。
在甘肅省天水市接待辦公室門前,“接待就是生產力”的標語,更是刺激著公眾的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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