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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區政府欠租 企業追賬無望欲賣政府大樓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7-28 17:14:46  


  中評社北京7月28日電/“實在沒辦法的話,我只能把現在區政府的辦公樓給賣了。”殘疾人企業哈爾濱聚興城市建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興公司)的董事長馬玉福說出這話確實使人震驚。

  新華社報道,一個企業敢賣政府的辦公樓?這辦公樓跟聚興公司有啥關係?馬玉福何出此言?這是否是一樁檢驗政府公信力的焦點事件?記者近日對這場長達十幾年的糾紛進行了調查。

  哈爾濱北十四道街55號

  哈爾濱北十四道街55號是現在道外區政府的辦公地址。

  1994年,哈爾濱市道外區政府報請哈爾濱市政府批准,以換建與房地產綜合開發相結合的方式,將棚戶區改造回遷,空出土地建新辦公樓。當時初步確定的僅辦公樓的建築面積為16000平方米,投資為1500萬。但就這1500萬對當時的道外區政府來說也是個難題。“當時區裡的財政只是吃飽飯財政,能用於建設的經費很少。”時任道外區區長張子德說,經過區政府五大班子開會研究決定,選擇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省級勞動模範馬玉福所經營的聚興公司進行開發建設。會議決定按照不增加市政府負擔、不平調企業資產的原則,通過四種方式籌措建設資金:以當時兩處約5000平方米的舊辦公用房作價800萬交給開發企業使用;收取區屬開發企業的房地產開發效益費200萬元;現有的區屬委辦局獨立辦公機關將繁華地段的辦公房有償出售可回收資金200萬元;請市政府免收辦公樓的各項配套費用可節省建設資金400萬元。區長辦公會還決定:凡在外有獨立辦公用房機關要進新辦公樓,其舊辦公用房交給聚興公司使用。

  1999年,道外區11層辦公大樓及周邊回遷安置小區建設完成。由於道外區政府其間多次修改了方案,實際建築面積比原來規劃時增加了12000多平方米,建設費用也不斷攀高,“最終整個換建小區總投資達1億多元,僅辦公樓一項投資成本就達4800多萬元。”

  1999年7月,道外區政府在對辦公樓不能給付承建辦公樓投資款的情況下,致函哈爾濱市原房地產管理局,“聚興公司是該工程投資主體,應為產權人。”8月27日哈爾濱市原房地產管理局按程序將道外區北十四道街55號房產確權給聚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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