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巧家爆炸案案情出現大轉折,雲南省昭通市公安局昨日通報稱:經過近3個月深入偵查,造成4人死亡、16人受傷的“5.10”巧家爆炸案件已成功告破,涉案犯罪嫌疑人為當地村民鄧德勇、宋朝玉,二人對策劃實施爆炸案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巧家縣公安局之前在公布案情上的確過于急躁了些。5月10日上午9時發生爆炸案,第二天即通報案情,確定嫌疑人為趙登用。這大概和爆炸案發生在社區便民服務大廳,而坊間盛傳是被徵地拆遷戶自殺性爆炸,從而社會反響巨大有關。案發當日,雲南省公安廳就有介入,通過現場偵查、外圍調查走訪和現場監控錄像,很快將目標鎖定在趙登用身上。
幾個關鍵性的線索,對警方的誤判發揮了巨大作用:引發爆炸的背包,就是趙登用背入案發現場並在其身上發生爆炸的;監控視頻顯示,爆炸前他在拆遷辦公室門口徘徊4分鐘,行迹看上去異常。但因為趙登用及其親屬並沒有被拆遷徵地,所以警方在解釋其犯案動機時,遇到了困難。而調查走訪和查閱其網上文字記錄等,又發現其有鬥毆被拘記錄,並偶爾流露對社會不滿情緒,於是就順理成章將其行為解釋為報復社會。
依據偵查不公開原則,在案情尚有諸多疑點的情况下,警方實無必要這麼急躁地對外公布偵破進展。在某種意義上,這也是警方對案情高度重視的表現。之所以如此,當和媒體將爆炸案與當地拆遷徵地聯繫起來,一種檢討政府行為的輿論呼之欲出有關。警方急于宣布此案與拆遷徵地無關,以消弭可能帶來的負面政治影響。
我相信警方並無刻意造假的主觀故意。真正讓警方陷入當下難堪之境的,是他們承擔的政治使命。本來,在案件偵查過程中,隨著線索變化和新證據的出現,警方變更嫌疑對象也是正常現象。但巧家爆炸案,他們在案件尚未有完整證據鏈條時,就輕率打了保票,從而堵絕了自己的退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