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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13時,湖南省永州“上訪媽媽”唐慧在被解除勞教後第2天,踏上回鄉之路。 |
中評社香港8月12日電/美國《僑報》8月11日載文《唐慧之爭,能否推動維穩之變?》,摘要如下:
8月,在倫敦奧運會的喧鬧裡,“小人物”唐慧走進了大陸公共輿論的中心。她與她女兒6年多來遭受的不幸,經媒體持續報道後引起坊間群情激憤,並最終引起省級高層對此案的直接介入。
她是湖南永州的一位母親,她原本有個幸福的家庭,他們一家子本可以過著平淡溫馨的生活。但在6年前,其剛滿11歲的女兒被逼賣淫、飽受摧殘,可“能量巨大”的罪犯卻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於是唐慧走上了漫漫上訪路。就在今年8月初,被當地警方視為“不斷滋事”的唐慧竟被處以18個月勞教。
女兒冤情尚未雪,母親反先陷囹圄。唐慧一家的遭遇,激起民眾心間巨大的同情;永州官方的粗暴作為,赤裸裸挑戰了民眾的忍耐底線;而唐慧女兒之案所呈現的撲朔迷離,以及官方的遮掩態度、口徑不一,更把民間的不信任情緒推到了高處。
面對這位中國母親的不屈與較真,媒體、意見領袖、公眾都站在唐慧一邊,給了唐慧最有力的聲援。面對可能存在的地方執法“黑幕”對公平正義的踐踏,大陸輿論發出了最本能的呐喊:要一個說法,還一個真相。
從當前媒體披露的信息看,“千夫所指”的地方權力機構,至少暴露出了下列疑竇: 其一,唐慧女兒案件審理,有沒有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民眾要看到的無非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身為當地官員親戚的嫌犯,到底有沒有真正“同罪”?從案件被“兩次發回重審、前後四次判決”、“警員答應‘照顧’嫌犯”等細節看,這個對錯分明的案子,背後似乎隱藏了多方博弈力量,“插手的爪子”到底來自何方?
其二,唐慧懷疑警方通過製造看守所“立功”事件(制止同監人自殺),企圖讓該嫌犯免死。對此,永州市警方板上釘釘地表態“立功屬實”,但被“解救”的那位同監人卻堅稱自己從未有自殺念頭,到底誰在說假話?如此有技巧地讓嫌犯“免死”,是誰的授意、誰在配合?永州市警方“傳說中”的包庇行為,是否應查個水落石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