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1日電/如果你在邵陽城區違章停車,立馬就會有一群市容監督員“包圍”過來,並開出一張10元罰單。8月17日,記者赴邵陽調查。根據邵陽市城管局翻印的《市容環境監督員執法手册》,市容監督員的罰金將上繳給區財政,及時結算後,其中80%將返還獎勵給監督員本人。
據瀟湘晨報報道,在律師看來,市容監督員的執法資格並不合法。促進城市文明,不能以犧牲依法行政為代價,管理城市還得靠“法”而不是靠“罰”。記者龍源 實習生王宇 劉寬寧 邵陽報道
現場 監督員未穿制服見違章停車即罰款
8月16日,張先生驅車到邵陽城區辦事,在邵陽市區的十字路口等候綠燈時,“突然有人敲打我的窗戶,要罰我10元錢,隨後三四個人一擁而上,在路中間將我的車‘包圍’了起來”。
張先生說,自己打開窗戶詢問才知道,這些人是市容監督員,而罰款的理由是在等候綠燈時,臨時停車,車輛壓住了斑馬線。張先生說,自己開了5年車,還是頭一回遇到監督員罰款,開罰單的人連制服都沒有,只在手臂上圍了個紅袖章。由於自己急著辦事,張先生無奈之下交了10塊錢作為罰款。“不知道他們是城管還是交警,憑什麼對我進行罰款了?”張先生認為,10塊錢是小事,但是對於這種不明不白的罰款,“應該有一個說法”。
8月17日上午,記者開車來到邵陽市西湖路與寶慶路交接的十字路口。據實地觀察,該路口的斑馬線並非設置在車輛等候區的前方,而是設在等候區的中間。因此,駕駛員一旦不能準確判斷前方的間距,就可能停靠在斑馬線上。
“這次罰款10塊錢算了,本來要罰50塊的。”一輛面包車在路口恰好跟隊進入等候區,停在斑馬線上,此時,立即有一男一女圍住面包車,男子對司機開了罰單。很快,司機從窗戶中遞出10元錢,男子送出一張票據隨後放行。
上午10時許,一輛灰褐色私家車在臨時停車的情況下,壓住了斑馬線。這時,旁邊的人行道上立馬走出一個身穿黑色短褲和拖鞋的墨鏡男,敲打車主的窗戶,並拿出一張紅色單子,準備對其進行罰款。記者走下車拿手機進行拍照,墨鏡男發現後離車而去。
在路口的一處拐角,記者追到“墨鏡男”,查驗其胸口工作牌得知,對方為“市容監督員”,來自“百春園街道辦事處”,當記者質疑“你們是否有執法權”時,幾名工作人員隨後四散而去。記者發現,這群人大多年齡在40歲到60歲之間,都未穿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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