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觀念左右下,慈善與“有償募捐”掛鈎激發輿論漣漪,無疑是必然。但在浙江慈善組織施樂會規定社工募款可從每筆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為報酬一事上,首先要糾正的一個誤區是,“有償社工”,並不能簡單等同於新聞標題所提示的“社工募款可從每筆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為報酬”,其實質是在超募部分扣除社工走訪費用的餘額之上,收取15%的提成。
釐清這一層信息,就可明確“15%的提成”明顯低於一般思維下的“提成規模”。按照施樂會的回應,之所以實行有償社工機制,是為了提高社工的勸捐積極性。事實上,12名員工在4年多時間募集了2364萬元的善款,足以證明這種引導機制的效率。施樂會通過這一網絡慈善平台,在受助人和捐助人之間搭建捐贈橋梁,對於拓寬社會慈善通道也具有積極的開拓意義。但這些並不足以消除“社工收提成”帶來的爭議,客觀評價這種社工激勵機制還需綜合考量。
比如從施樂會的社工身份來看,存在模糊化之虞。提成機制是按照職業慈善人的方式在運作,但在實際情況下,這些社工並未受到良好的專業訓練,而更多可能來自一般意義上的社工群體。這種方式存在兩種弊端,一是會出現由於社工素質良莠不齊,導致勸捐行為中的過度功利化,如甚至會出現“騙捐”等不法行為,影響到慈善組織的聲譽和捐贈者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在中國現有慈善語境下,社工可能更多的被認定為純碎的公益人員,收取提成讓他們顯得格格不入。一如北京大學社會工作教研室研究員鄧鎖表示,社工具有自身的專業倫理守則,他們用專業的服務知識和技巧來實現“助人自助”,因此,用“社工”來稱呼施樂會的這些工作人員,是十分不嚴謹的。
所以,如果從現代慈善的發展趨勢來看,施樂會的“有償社工”機制的探索意義值得肯定。至少在引導慈善行業的專業化分工,和引入慈善成本的概念上,具有積極意義。但在目前情況下,其自身缺陷仍不容忽視。如何突破有償社工的身份爭議和減少提成機制的風險,並控制運作成本,提高自身的專業化,無疑是亟待解決的問題。(時間:8月30日 來源:重慶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