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22家媒體及香港40多家媒體採訪“第二屆港台影響力論壇”。(中評社記者攝) |
我學的是土地利用,這是我的專業。1978年開始,大陸的改革開放剛剛啟動,我工餘經常到大陸就改革土地制度和改革住房制度授課。後來參加了1988年中國的憲法修改的準備工作。1988年的憲法修改後,允許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有償轉讓,促生了新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同年,1988年,我也參加了上海和深圳兩地的首次土地使用權的招標出售工作,這些工作都是義務的。當時國家也沒有這種能力,大概亦沒有這個服務專業費用的概念。
當時在一起工作的還有在1949年以前就在大陸從事房地產工作的前輩,我當時就有這個體會:在大陸實施計劃經濟的時間其實很短,從1949年開始,到1978年改革開放,這段時間其實很短,還沒有超過一代人的時間。我1988年在上海、在深圳幫忙做土地招標時,還有一些1949年前在大陸從事房地產工作的前輩,但這個是改革的一個很有利的條件。
1984年,中英就香港前途問題談判期間,我協助中國政府制定了解決1997年後香港土地產權問題的辦法,這個辦法後來在《中英聯合聲明》以附件三的形式制定。有關土地產權的工作是我參加香港回歸工作的起點。在那個時候正在中英談判,正在起草《中英聯合聲明》。之後,1988到1997年期間,我歷任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長、預備工作委員會的組長、還有1996年成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工作委員會的副主任。應該說經歷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籌組的、香港回歸的全過程。在去年參加行政長官選舉之前,我當了十四年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成員。
上面說的就是我個人工作的一個介紹,今天我想趁這個機會和大家談談一些經歷,還有體會。
1982年,也不是很久以前,在三十年前,中國政府宣布在1997年按照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這個方針收回香港。實事求是地說,當年也是從1982到1997這十五年過渡期間的大部分時間,香港人對香港回歸有比較大的顧慮。
台灣人也覺得1997年將會是香港的大限,所以當時有一個說法就是“九七大限”。香港的顧慮大概有三個層次,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個,在1982年左右維持了幾年,一個比較大的顧慮,層次比較高的顧慮,就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可行嗎?第二個顧慮,就是北京可信嗎?就是“一國兩制”可行,北京將來有沒有甚麼有些不同的想法?第三個顧慮,就是兩個地方的經濟發展水平差異太大,香港的經濟發展水平高,大陸的發展水平低,因此,香港回歸後會承受方方面面很大的壓力。
就第一個問題來說,我舉幾個例子說明我們那個時候經歷的一些問題,後來克服了這些困難。在我當時是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的秘書長,在中環我們的秘書處接待各方面來的朋友,聽意見,在中環談的一般都是香港的核心價值,這是非常重要的,香港的人權、自由、民主、法治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