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總撤銷率達97.16%
清理規範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從2006年12月開始,2009年底基本結束。對沒有法律法規和中央文件依據,對推動工作無實際意義,增加基層負擔的項目,堅決實行“一刀切”,確保每個項目保留有依據、撤銷有標準、開展有規範。清理期間,嚴格控制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對已撤銷項目或者屬於漏報項目一律不允許開展。切實加強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防清理工作“走過場”,及時制止了一些不切實際的項目,糾正了一些違規行為。
據統計,全國共清理各種評比達標表彰項目148408個,保留項目4221個,撤銷項目144187個,總撤銷率為97.16%。清理後,每年可節約資金63.48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