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6日電/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宣布,提高額外印花稅的稅階,並將適用期延長至三年,同時推出全新的買家印花稅,外地人士、所有本地和外地注册的公司購買本港住宅,除了繳付一般印花稅,亦需繳付15%的買家印花稅。兩項措施10月27日生效。
據香港政府新聞網,曾俊華今天(10月26日)在記者會上表示,當局會盡快向立法會提交法案。新措施主要目的是在現時市況過熱和供應較短的特殊情況下,照顧香港永久居民置業的需求,並打擊住宅短期炒賣活動,以紓緩供求失衡的情況。
他表示,買家印花稅將大幅增加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購買本地住宅樓宇的成本,減低他們的入市意欲;並指出,這是在非常時期的非常措施,在樓市供求回覆平衡之後,政府會考慮撤銷這項措施。
增額外印花稅
政府在2010年11月推出額外印花稅之後,去年全年成交量大幅降至96,000宗,今年總數預計和去年相若。不過,12至24個月內轉手而需繳付額外印花稅的個案近月有上升跡象,由3月的83宗增至9月的218宗,這可能是因為樓價急升,令5%的額外印花稅失去了應有的阻嚇作用。
曾俊華說,政府將提高額外印花稅的稅階和把適用期延長至三年,買入後首半年內出售單位的徵收率增至20%;超過半年而不超過一年15%;超過一年而不超過三年,一概徵收10%。現時額外印花稅的適用期是兩年,稅率為15%、10%、5%。
他指出,這項措施將提高住宅樓宇投資者的成本和風險。短線投資者須考慮三年內樓市的升幅能否抵消額外印花稅的成本,也要顧及樓市在三年內進入下跌周期的風險。政府相信這項措施可減低短線投資者的投資意欲,而不會對一般置業自住市民造成太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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