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22日“廣州洩露‘房叔’房產信息者被撤離崗位並記過”的新聞見諸微博後,轉帖跟帖者如潮。不少網友提出“房叔還沒處理,舉報者已經先被辦了”的聲音。記者就此採訪了律師和政協委員,對於“程序不正義、結果正義”的“房叔事件”,他們基本認為——捍衛程序正義是必要的。
反對 非法當懲 深喉該獎
如果沒有業內人士充當“深喉”,“房叔”會不會落馬或者這麼快落馬?
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本來,通過官員財產申報、公示制度,以及紀檢執法部門調查房產法律授權,可以打擊“房叔”之類腐敗分子,可反腐制度建設慢於公眾的訴求,“看不下去”的人士便自行採取措施,業內人士當起了“深喉”……
在“房叔”事件中,舉報者的手段是“不合法”的,這一點無可爭議,對其進行處理是合法的。但是,舉報者客觀上是在報告腐敗嫌疑,事實上幫助紀檢執法部門辦案,就此紀檢執法部門應根據舉報規定,按照“房叔”的案值和舉報信息的價值,給舉報者發放“(反腐)舉報獎”。這就叫:功是功,有功必獎;過是過,有過必罰。
為“房叔”的舉報者“申報”反腐獎,不完全是對其本人的安慰,更多的是對“深喉”的保護和鼓勵。正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腐敗分子會想方設法鑽法律的空子,藏身於公眾乃至執法部門難以發覺的領域,這就需要各行各業的“深喉”為了公平正義,曝光種種深埋窖藏、見不得人的東西,堅決將腐敗分子繩之以法。對於這些“舍身求仁”的英雄,外國設有特赦等法規保護“深喉”,我國目前尚無此類制度,但起碼應用好舉報獎勵等現有法規。
在多年的民意調查中,官員腐敗一直高居公眾反響強烈的事項首位。公眾不但痛恨腐敗,而且是最可信賴的反腐力量,他們中的相當一部分人有“舍得一身剮,敢把貪官拉下馬”的勇氣和決心,關鍵就看紀檢執法部門如何用好這柄反腐利劍。像對待“房叔”舉報者這樣,讓其“出師未捷身先死”,不但使英雄淚滿襟,還讓公眾寒了心——好在一切還可以補救!請從速審判懲處“房叔”、兌現舉報獎勵,終止“反攻倒算”的猜疑與退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