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9日電/新京報報道,12月26日,一名記者實名爆料稱,一90後女孩在鄭州有11套經適房,其為鄭州市房管局某官員的直系親屬。
昨天,該女孩的父親,鄭州市二七區房管局原局長翟某回應確認其女名下有多套房產,但屬於家庭經商所得投資的商品房和商鋪。
鄭州市房管局也發聲明稱,被舉報房主的多套房產均非經濟適用房。
爆料
90後女孩名下11套房產
12月26日,某報一記者實名爆料稱,一90後女孩在鄭州有11套經適房,其為鄭州市二七區房管局某官員的直系親屬。舉報者隨後提供了更詳細的房產信息。
通過微博舉報人,新京報記者獲得最初爆料人提供的信息稱,這11套房產的業主為鄭州二七區房管局原局長翟某的女兒,房產所在小區位於二七區。去年,翟因被舉報,被查出家人開公司而受到處分。
回應一
鄭州房管局:11套房產均非經適房
12月28日中午,鄭州房管局通過其官方微博發布關於“鄭州市房管局某官員直系親屬名下11套經適房”有關情況的說明,稱經局紀檢、信息等部門組織聯合調查,查證被舉報的房產為同一業主,且該業主在該小區中確有11套房產。但該業主所擁有的11套房產中,有2套為商品住房,另有9間為商業服務用房,均不是經濟適用住房。
此外,鄭州市房管局還稱,被舉報業主與該局領導沒有任何親戚關係,更不是直系親屬。
舉報者對聲明回應稱,既然房管局稱這11套不是經適房,能否公布一下該小區及這11套房產的規劃、土地、建設、銷售及房產備案等相關信息,以證明所說為真。並稱,“女房爺”的父親在二七區有三套房,在鄭東新區有兩套別墅。
回應二
其父稱妻子經商“有積累”
新京報記者隨後致電翟某,詢問爆料所指的11套住房是否為其女兒所有。翟某稱,網上所舉報的某小區的房產在其女兒名下,但並非經濟適用房,而是商品房和商鋪,其中大部分是十幾平米的商鋪。
翟某稱,自己的妻子“做生意一二十年”,因此家裡有“經濟積累”,並投資了房產,掛在女兒名下。網絡舉報他另兩處別墅和其他財產,他也稱是做生意經營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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