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向鐵道部紀委坦白受賄額
律師高子程說,羅金保沒有大肆揮霍,在涉案數額裡,有八分之七都是自首的
12月28日,辯護律師高子程告訴新京報記者,羅金保對檢察機關的指控沒有異議,是因為這些罪行都是羅金保主動交代的。
2010年4月,與羅金保往來密切的大同市公安局原局長申公元被山西省紀委查處。羅金保把之前收受申公元的600萬元人民幣馬上退給了申公元的家屬。
隨後,羅金保向鐵道部紀委寫了一份“坦白說明書”,報告自己之前一共收過多少錢,什麼時候退了多少。
幾個月後,他被中紀委“雙規”。
據高子程介紹,“雙規”期間,羅金保把任職以來知道的事都講了。除了說出自己的受賄數額,羅金保還交代,自己曾因為去山西打獵,向申公元借過一支獵槍,還有250發子彈。
高子程說,檢察機關認為,羅金保的認罪態度很好。
據新華社報道,羅金保案的涉案金額達4700餘萬元。新京報記者了解,案發後,羅金保上交了2700多萬元人民幣,數十萬美元和歐元。除此之外,還有兩套價值都在350萬元左右的住房,一套位於北京海淀的西釣魚台嘉園,一套位於海南三亞。羅金保還上交了收受的寶馬X6和路虎越野車各一輛。
高子程說,羅金保沒有大肆揮霍,在涉案數額裡,有八分之七都是自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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