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8日電/國務院辦公廳近日致函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轉報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保障飲用水安全工作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報告提出,抓緊組織修訂城市供水條例,進一步明確供水環節的管控制度。
法制日報報道,去年6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國務院關於保障飲用水安全工作情況的報告。會後,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致函國務院辦公廳,請研究處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報告的審議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就審議意見進行了認真研究,提出了改進工作的思路和措施,並認真整改落實。
報告介紹,國務院法制辦、環境保護部等部門對飲用水安全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研究,下一步,將繼續進行調查,盡快歸納梳理出需要通過立法解決的問題,及時提出修改、完善現有法律法規或者制定單獨的飲用水安全法律法規的意見和建議。
報告介紹,國務院法制辦會同有關部門將結合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從保障飲用水水質安全和水量安全兩個方面,進一步研究完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核准、安全評估和水量分配、調度、供水環節管控等制度,強化相關保護措施;將抓緊審查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送審稿),提高農村地區的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研究修改南水北調供用水管理條例(送審稿),保障缺水地區的飲用水供應。有關部門將加快地表水、地下水等相關標準的制修定工作,與新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相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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