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城改造項目中受賄落馬
據公開的信息,“能人”周偉思早年下海經商,憑借其出色的經商頭腦,便已擁有不菲的身家。那麼,富了之後再去做“村官”的周偉思,又因何事而落馬?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承辦檢察官透露,經初步調查,周偉思受賄主要集中於舊城改造的項目。
據悉,在南聯社區的一次舊城改造項目中,某房地產公司取得該項目後,與拆遷戶由於在補償標準上難達成一致,便請求擔任“村官”的周偉思出面幫忙。周偉思動員拆遷戶降低補償數額,接受開發商補償條件,促成了該房地產公司與拆遷戶達成補償協議,為該房地產公司的拆遷節省了大量資金,加快了該舊改項目的推動進程。同時,周偉思還幫該開發商在其它環節推動進程、節省費用等。事後,周偉思先後收受該房地產公司逾千萬元人民幣“好處費”。
同時,周偉思為了南聯社區的違章建築不被查處,找到龍崗區城管局原副局長(區查違辦副主任)何永華幫忙,並多次送上“好處費”。負責查違工作的何永華也因此而落馬。
至於被同村人周祖傑舉報“坐擁20億身家”並在網絡上引發軒然大波,是否真有其事?檢方透露:周偉思的身份比較特殊,先是農民、商人,近十年左右才成為“村官”,先後擔任村委會主任和社區工作站副站長,成為“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從目前調查的情況來看,周偉思擁有的房產等資產,大都在其成為“村官”之前便已購置,是否涉嫌職務犯罪有待進一步調查核實。
2012年11月27日,舉報人周祖傑因涉嫌虛報注册資本罪被龍崗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此事也引發了社會的關注。對此,辦案人員稱,周祖傑一案是“三打”轉辦的線索,早在2012年6月份便已被公安部門立案偵查,其舉報周偉思則發生在11月份。目前,周祖傑一案已進入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環節。周祖傑、周偉思先後因各自不同的犯罪事實被批准逮捕,“法律面前是平等的,無論是誰,只要觸犯法律,都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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