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駕駛未上牌的新車上路行駛是否記分?
小廖:公安部123號令中說:明年開始機動車未掛牌要一次扣12分,剛買的新車上路也要一次扣12分嗎?現在新車買了後要買購置稅和保險並且在網上自編選好車牌後再上牌,這個過程一般要幾天,請問新車沒上牌一次要扣12分嗎?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回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規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申領機動車牌證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因此,新購買的機動車在未辦理注册登記前上道路行駛,如果沒有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屬於駕駛未懸掛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按照新修訂發布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自2013年1月1日起,對此種違法行為一次記12分。
《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72號)規定,購買的機動車在辦理注册登記前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車主向車管所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時,應當提交身份證明、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合格證或者進口憑證等手續。符合規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轄區內臨時行駛的,車管所核發有效期不超過15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需要跨行政轄區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30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按照規定,購買車輛購置稅、辦理保險業務和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只需當事人提供相關手續即可,不用交驗機動車。同時,為進一步便民利民,公安部在2010年推出了機動車銷售商代辦業務的服務措施,新車購買後,汽車品牌專賣店即可代辦注册登記。目前全國已有259個地市近3000家汽車品牌專賣店推出此項便民服務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