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有關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的問題
松陽八兩:貴部曾經有過下列答覆:目前,遼寧、江蘇等13個省已經以人大立法或政府規章的形式發布了電動自行車管理的規定,明確對電動自行車實行登記管理,湖南、雲南等省正在開展相關立法工作。能否將上述回答中提到的這些規定的時間、制定者、文號等信息公布一下,方便我們學習。因為今天我花了很多時間都沒有找到貴部說的這些規定。聯繫電話1390578****。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回應:2011年,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下發《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知》(公通字〔2011〕10號),要求相關部門提請省級人民政府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條規定,制定出台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規定。從我部掌握情況看,目前北京、遼寧、江蘇、浙江、安徽、江西、山東、廣東、廣西、重慶、西藏、新疆等省(區、市)以人大立法或政府規章的形式發布了電動自行車管理的規定,明確對電動自行車實行登記管理,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建議網友通過政府信息公開途徑取得相關規定。
6、公安部令第123號發布後考取駕駛證難的問題
垃圾規則:新規後南昌尚無人領到駕照,考官稱自己也難過關。例如:倒車入庫,中間不能停頓一下,非得要一氣呵成,誰能過呀??能過的也是碰運氣,真不切合實際。駕考可以嚴格,但不可太無理。現實中也不是這樣吧,停頓一下也不會造成嚴重後果吧,老司機也很難做到吧??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回應:《機動車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優化了小型汽車場地考試,簡化了小型汽車樁考考試線路,改為倒車入庫,取消兩個樁位之間的移庫要求;取消通過連續障礙、單邊橋等現實生活中應用性不強的項目。同時,新的考試標準規定考試倒車入庫、側方停車項目不得中途停車。123號令實施初期,按照舊標準完成培訓的考生已經習慣中途停車以尋找標杆作參照點、背口訣操縱車輛應試,所以部分考生對新的考試項目感覺難度有所增加。
123號令施行後,駕校根據新的培訓考試大綱調整教學計劃,落實培訓學時和內容,逐步改變應試教學模式,強化實用性技能培訓;參加考試的學員對實際駕駛操作由找參照點、背口訣機械地突擊練習向主動參加實際駕駛訓練、熟練掌握操作要領轉變,考試合格率相比新部令實施初期有了明顯提高。下一步,我部將根據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意見,進一步研究優化駕駛人考試,提高針對性和實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