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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熱津斯基1978年5月訪華後美中開始建交秘密談判。 |
雖然有分歧,但卡特政府決定仍應遵守“上海公報”,即美國不挑戰只有一個中國,但希望台灣問題和平解決。1977年8月萬斯訪華前,卡特製定了美國對華談判的三個綱要:第一,改善中美關系必須是對等的;第二,美國不會懇求中國;第三,美國尋求保持台灣人民對未來繁榮與安寧的信心。中方則堅決要求,中美若要建交,美方必須做到與台灣“斷交、撤軍、廢約”。
美國政府告知台灣政府,評估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系的進程有可能最終導致關系正常化,但不會以損害台灣安全和福祉為條件。而當時“中華民國駐美大使”沈劍虹曾要求美方不只是告知,而應當在這個過程中與台灣諮商,還要求看卡特與中國駐美聯絡處主任黃鎮會晤的紀要,被美方拒絕。
到1978年5月布熱津斯基訪華時,卡特已決定在其第一任內與中國建交,而且只能是在1978年底國會中期選舉後,到1979年底美國總統選舉開始前這一年的“窗口機會”。尼可斯稱,布熱津斯基訪華進行得很好,中方對布熱津斯基“聯中制俄”的態度和卡特與中國實現關系正常化的意願感到高興,而美方則對中國在“戰術上接受”美國在建交後繼續對台售武感到印象深刻。此後卡特接受了萬斯的建議,准備在1978年12月中旬宣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此後以美國駐華聯絡處主任伍德科克為首的小組與中方展開了建交的秘密談判。
美曾憂心台獨和台核
在籌劃美中關系正常化的過程中,美國曾對台灣研發核武器和可能的台獨產生擔憂。1977年2月,國安會中國問題專家奧克森伯格評估,如果美國不介入,台灣有能力在2到4年內爆炸核裝置。根據一系列外交電文,當時美國駐台北最後一任大使安克志曾幾次面見蔣經國,傳達美方不願台灣有核擴散風險的立場。美方甚至直指台灣的核能研究院在研發可爆炸的核裝置,並強調如果台灣違背其不發展核武器的諾言,不調整其核項目,美國就不與台灣開展核能和平利用的合作,還會影響其它領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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