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2日電/廣東從五月一日起正式實施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接近兩成。廣州市最低工資從每月1,300元提高為每月1,550元,調整後,廣州的最低工資標準超越深圳(1,500元),成為全國最高。這已經是廣東近5年來第三次上調最低工資,部分受訪廠家坦言經濟尚未完全回暖,就遭遇勞動成本上漲,壓力很大。
根據最新的調整方案,廣東省分為四類地區,一類為廣州,最低工資標準每月1,550元,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每小時15元;二類分別是珠海、佛山、東莞、中山,上述兩項工資標準分別為每月1,310元和每小時12.5元;三類地區包括汕頭、惠州、江門、肇慶,上述兩項工資標準分別為每月1,130元和每小時11.1元;四類地區包括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雲浮,上述兩項工資標準分別為每月1,010元和每小時10元。平均增幅接近兩成。
和以往不同的是,廣州最低工資標準今年首次實現大一統,花都、番禺、南沙、從化、增城的最低工資標準和市區一致,而此前上述5區(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參照二類地區。因此,這次5區(市)的最低工資從原來的1,100元急增至1,550元,時薪則由10.5元升至15元,平均增幅更達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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