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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軍落馬後談丁書苗:她能用錢為我鋪路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5-03 16:34:07  


  中評社北京5月3日電/落馬後,劉志軍曾有段話描述這種赤裸裸的關係,他幫助丁書苗把企業做大做強,是為自己的仕途打造經濟基礎,以備在他需要的時候,丁書苗能為他奔走,並用金錢鋪路。

  《法人》雜誌刊文稱,4月17日上午,丁書苗之女侯軍霞等5人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受審,他們被控非法經營罪,這是《刑法》設立非法經營罪後,首度適用於此類行為的指控。此前,丁、侯母女為幫劉志軍“撈官”被騙取錢款共計人民幣4400萬元及沃爾沃吉普車一輛。

  目前,山西女商人、中國高鐵及衍生項目重要既得利益者之一丁書苗的案件尚未進入起訴階段。在1997年至2010年間,劉志軍涉嫌濫用職權,在運作中標鐵路工程項目獲取鐵路車皮計劃,投資高鐵相關產業等方面,幫助丁書苗從中非法獲利約30億元。

  落馬後,劉志軍曾有段話描述這種赤裸裸的關係,他幫助丁書苗把企業做大做強,是為自己的仕途打造經濟基礎,以備在他需要的時候,丁書苗能為他奔走,並用金錢鋪路。

  對於丁書苗來說,這樣的注解直接得讓人尷尬。

  檢方指控涉非法經營罪

  4月17日,山西女商人丁書苗之女侯軍霞等5人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劉志軍系列案件審判就此拉開帷幕。與侯軍霞一起受審的還有江西南昌贛鵬集團原董事長胡斌等四人,指控罪名也為非法經營罪。據悉,檢方指控的涉案金額為30億元。

  審理的非法經營案的5名被告人中,侯軍霞被列為第四被告人,其餘被告人多是在鐵路工程項目招投標過程中,擔任“中間人”角色的相關人員。

  根據被告之一劉琳此前在偵查機關供述稱,他曾承諾,可以讓何洪達被判處1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承認拿了4400萬和一輛車。但庭審現場時,其稱“我一直沒有承諾自己能辦此事,他們也不認為我能辦,我只是一個傳話筒、傳錢筒”。

  何洪達原是鐵道部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涉嫌嚴重違紀,2007年12月被調查。劉志軍擔心何交待出關聯到他的問題,於是找到丁書苗運作,希望讓何洪達不被移送司法機關或受到較輕處理,並為自己轉地方活動。

  3月13日,嫌疑人之一的劉琳在法庭供述,2008年年底,丁書苗的女兒侯軍霞找到他,“我母親丁書苗有件事受領導所托,要托關係看能不能讓何洪達減輕處罰。”
  
  劉琳稱,當時侯軍霞說,何洪達接受調查時不配合還吞牙刷,有可能處罰很重。“領導”想通過關係,能最終減輕何洪達的處罰。

  劉琳稱,當時侯軍霞一邊說,一邊拿出了兩頁材料給他看,“何洪達在接受審查時不僅不配合,還吞牙刷,可能要被判處無期徒刑,所以想讓何洪達被判處有期徒刑10至15年,如果能找到人,可以拿2000萬元作為使用經費。”劉琳說,他當時說考慮考慮,回家後他就想到了北京華企投資有限公司總裁陳建威。

  當時,劉琳和侯軍霞在一起吃過飯,劉琳說自己的車總是壞。然後侯軍霞就讓他開她的車,後來還把車過戶給了他。“大概是80萬,她說我為她弟弟辦移民的事情也不止花了這麼多錢,就沒有要這個錢。”

  當晚,劉琳就打電話給陳建威,陳說考慮考慮。幾天之後,陳建威打來電話,說可以辦這個事情。然後劉琳就安排陳建威與丁書苗、侯軍霞母女倆見了面。丁書苗說,只要能讓何洪達減輕處理,錢的方面不用擔心。劉琳說,丁書苗母女給了他4400萬元,1400萬元給了陳建威。2009年年底,何洪達被判14年。

  事後,丁書苗稱領導(劉志軍)對此事很不滿意。

  作為劉志軍案的關鍵人物,丁書苗尚未被起訴。不過,她的人生注定已無法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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