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印邊界談判回顧
1988年12月,印度總理拉吉夫.甘地訪華,為中印邊界問題最終解決開設了最高層對話渠道,簽署了《中印聯合新聞公報》。
公報指出:重新討論邊界問題;用和平友好方式解決邊界問題;在討論解決邊界問題的同時發展兩國其他方面友好關係;成立邊界問題聯合工作小組。
1991年12月,中國國務院總理李鵬訪印,與印方就邊界問題達成四點共識。
四點共識為:通過友好協商早日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邊界問題解決辦法;在邊界問題最終解決前保持實際控制線地區的和平與安寧;邊界問題等分歧不應該成為兩國發展關係的障礙;同意將兩國邊防人員不定期會晤改為定期會晤。
1993年9月印度總理拉奧訪華,雙方簽署的《關於在中印邊境實際控制線地區保持和平與安寧的協定》,將中印邊界問題解決向前推進了一大步。
雙方同意中印邊界問題應通過和平友好方式協商解決,雙方互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確認中印雙方邊界上有一條“實際控制線”,並且嚴格尊重和遵守這條“實際控制線”;主張雙方把實際控制線地區各自的軍事力量保持在與兩國睦鄰友好關係相適應的最低水平。
1994年2月3日至4日,中印邊界問題外交和軍事專家小組在新德里舉行首次會議。
中印邊界問題外交和軍事專家小組會議在新德里和北京不定期輪流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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