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1月至12月,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訪印,雙方簽署的《關於在中印邊境實際控制線地區軍事領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協定》。
協定有助於加快核實中印邊境實際控制線的進程,進一步維護邊界的和平與安寧。
2003年10月23日至24日,中方特別代表、外交部副部長戴秉國和印方特別代表、國家安全顧問兼總理首席秘書布拉杰什.米什拉在印度首都新德里舉行了會晤。
自此,拉開了中印邊界問題特別代表會晤機制的大幕。
2005年4月10日,中印第五次會晤在印度新德里舉行。
中方特別代表、外交部副部長戴秉國與印方特別代表、國家安全顧問納拉亞南就解決中印邊界問題政治指導原則的協定達成一致。具體內容為,雙方要本著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從兩國關係大局的政治角度出發,通過平等協商,尋求公平合理、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邊界問題方案。
2005年9月26日至28日,中印第六次會晤在中國北京舉行。
中方特別代表、外交部副部長戴秉國與印方特別代表、國家安全顧問納拉亞南就中印邊界問題解決框架進行了深入探討。雙方同意,要在已經取得的成果基礎上,從兩國關係大局的政治、戰略高度和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積極而建設性地探討解決邊界問題的框架,推動邊界問題早日獲得公平合理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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