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級”升“副部”
“希望下轄的都是平級兄弟”
去年3月,四大國有保險公司:中國人壽保險集團、中國人民保險集團、中國太平保險集團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正式從局級升格為副部級單位。
當時保監會傳出的消息稱,四家國有保險公司升為副部級,是為與副部級的四大國有銀行及交通銀行拉平,“是監管公平的體現”。
“定了副部級,中組部才能接管這些企業幹部。”人大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副院長毛壽龍解釋,“這有兩個可能的原因。一方面管理者希望下轄的都是平級兄弟,不能厚此薄彼,另一方面部級幹部更願意管副部而不是局級。”
張星久則認為,“可以說,這些大的企業,在國民經濟結構、乃至於行業中的地位,決定了它的級別。從某種意義來說,也表現了國家對它們的重視。”
有了公信力“小管大”才有底氣
“管平級”甚至“小管大”的弊端其實已在實例中顯現。2008年機構改革後,本應由交通運輸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但實際上卻是由國家發改委主導完成的。
一位熟悉內情人士回憶,當時交通運輸部遇到很多困難,難以協調副部級的民航局,更別說平級的鐵路等部門。後來只得由發改委出面。“發改委掌握著資金規模和重大投資項目的審批權,話語權更強,協調阻力更小。”
“如果是因為不能公開的利益糾葛,自然只能用級別去壓。”毛壽龍認為,這個問題提示我們要推動法治建設。在法治社會,不看級別高低,部長開車違法,一個普通警察照樣罰你。法治的力量不在級別,在於公信力。如果監管者能公開公平公正執法,那都是有力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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