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藥王老吉方面,昨日當庭對其五項訴訟請求的兩項進行變更,廣藥在放棄瓶裝產品的訴訟請求的同時,還將索賠的起始時間從2012年5月10日,提前為2011年11月或12月。
在廣藥王老吉看來,王老吉商標與外包裝不可分離,王老吉商標既已花落廣藥,包裝同樣也隨之歸屬廣藥,所謂知名商品指的仍是“王老吉”,而非現在的“加多寶”。對於加多寶的侵權行為,廣藥不僅要求加多寶停止生產銷售紅罐外包裝產品、銷毀現有侵權產品,還提出1.5億索賠要求。
而加多寶則認為,加多寶公司才是涉案知名商品包裝裝潢的權利人。紅罐外包裝由加多寶設計並投入多年心血打造,是“知名商標”的部分屬性,即使此前“王老吉”商標已判屬給廣藥,但外包裝與商標可以分離,理應屬於加多寶。
加多寶祭出“專利”招
昨日,互訴雙方均在庭審過程中引述國家反不正當競爭法,以佐證自己為紅罐裝潢權的合理歸屬。
為了從商標戰敗北中挽回一局,昨日加多寶代理律師頻頻拿“紅罐設計專利”做文章。加多寶方提交的證據顯示,早在1995年3月28日雙方簽訂第一份商標許可合同後,加多寶就自主設計了紅底黃字的金屬易拉罐包裝,並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了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於1997年獲得了專利。
加多寶認為,其他企業多用綠色作為涼茶產品的包裝,鴻道集團首創將紅色作為涼茶包裝裝潢主色,陳鴻道作為專利權人獲得了紅罐涼茶的外觀設計專利。對方在質證時明確表示,其提交的實物是加多寶生產的紅罐涼茶,是知名商品,還承認其生產的商品與涉案商品構成近似,容易造成誤認或誤購。
在加多寶方面看來,其紅罐涼茶採用王老吉後人的正宗配方,口味與廣藥綠盒涼茶有明顯區別,消費者對標有王老吉商標的綠盒與紅罐兩種不同涼茶產品已經形成各自對應的區分性識別習慣。
昨日的法庭辯論期間,加多寶提供了49份證據,證明紅罐屬於加多寶,證據大致分三類,第一類是包裝裝潢屬於加多寶的證據,第二類是加多寶對包裝培育的證據,包括宣傳、贊助、捐款、促銷等,第三類是加多寶認為對方產品外包裝裝潢侵權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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