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反思
不提倡媒體人去舉報
提問:你揭露的貪腐高官有多少?
羅昌平:我原來出過一本《遞罪》,是關於湖南郴州的官場地震;今年又出了一本《高官反腐錄》,匯集了23年來120名省部級高官的腐敗樣本,都是我在職業生涯里收集到的落馬的公開材料。這些人里,我能認出80%以上的照片,對他們非常了解。這些不能算是我揭露的,只是我報道了其中很多的個案,大概在30人左右。
提問:網絡舉報會給反腐帶來質變嗎?
羅昌平:很難。這麼多年,僅僅是在舉報方式上發生變化,制度上並無突破。就劉鐵男案本身來看,先後經過了內部人舉報、媒體報道、老幹部內部舉報、我的實名舉報四個階段。你能說這是一種勝利嗎?
提問:對這次事件,有網友評價是反腐的“里程碑”式進展,你怎麼看?
羅昌平:我並不看好“里程碑”的說法,這僅僅是個案的突破,對制度本身並無貢獻。如果以劉鐵男倒台作標本,它是不成功的,也不可複制。走到這一步經歷了很長時間,證據核實需要非常嚴謹。不可能每一次都由媒體人通過微博舉報,也不可能輕易找到一個省部級官員的貪腐證據。
提問:你怎麼看媒體人變身爆料人的角色轉換?
羅昌平:我並不提倡媒體人當舉報人,這是很無奈的舉動。個人行為和職務行為沒有明顯的界限,這不是職業新聞人應該採取的方式。事實上,我的個人行為很可能傷害到我服務的機構,對此我很愧疚,我也向我的團隊和老板致歉過。我只是覺得傳統媒體能做的越來越有限,新媒體提供了一個可能,想試一下。
談機制
應保護受干擾舉報人
提問:舉報人保護制度應該是怎樣的?
羅昌平:如果有人舉報,有關部門如公、檢、法、紀等應該啟動一個評估程序,分兩部分,一是大體核實事實的真實性;二是要評估舉報人的安全等級,根據不同等級啟動不同保護措施。
關於怎麼保護,首先,可以建立一套保密系統。香港廉政公署的舉報人制度就是非常保密的,每次舉報都有一個編碼回饋給舉報人,舉報材料及舉報人信息也以編碼的方式自動進入系統,實現公檢法在某一個層級的互通,提高辦案效率。
第二,要有一個干預制度。如果舉報人受到非正常干擾,應該啟動保護程序。比如當天我舉報後,能源局說報警,即使真有警察出動,這在以往看來也不罕見,這時有關部門應該出面制止。
第三是事後追責。以前,安徽的一個舉報人舉報屬實,調查部門要重獎他,但他不敢去領獎。《中國青年報》做了一項針對8000多人的問卷調查,結果八成人不看好實名舉報,對舉報後果也很擔憂。能源局之前辟謠,現在看來就很不妥,如果有事後追責制度就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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