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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上午,原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將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早上5時50分許,記者看到,法院西門口已經開始提高警備,已有近10輛警車停在了法院門口。 |
中評社北京6月9日電/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向記者證實,備受社會關注的原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一案,6月9日上午將在該院開庭審理。
人民日報報道,今年4月10日,該案由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公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劉志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傳受賄千萬 常燒香拜佛
有報道稱,劉志軍涉嫌收受逾5000萬元人民幣、數十萬美元、上百萬港元及歐羅,所有金額折算成人民幣約6000萬元。此外,劉志軍還涉嫌幫助山西女商人丁書苗,非法獲利逾30億元人民幣,為自己的仕途打造經濟基礎。按丁書苗出身農家,最後一步步發展成身家幾十億的商人。
劉志軍2011年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免去鐵道部黨組書記、部長職務,此後一直接受調查。去年8月3日,鐵路系統內部通報劉志軍涉嫌違紀,包括收受巨額賄賂、玩弄女性等。今年4月,北京市二分檢正式對此案提起公訴,稱劉志軍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
值得注意的是,起訴書曾提及4個“特別”:指控劉志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
《新京報》報道,劉志軍是一個迷信的人,長期在家燒香拜佛以求“平安”,還在辦公室里布置了“靠山石”;而一些項目的開工竣工,劉志軍都會請大師選擇黃道吉日。
報道還引述一名曾接觸劉志軍的律師說稱,“他讓我保他不死,但這個我保證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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