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轟出去的,連門鎖都換了!”任燕稱,一氣之下其將婆婆告上法庭,要求繼承車輛及存款。其表示根據北京車輛限購政策,自己是外地人,一時無法在京買車,而婆婆已70多歲,要車牌也沒用,自己才30多歲且正在考駕照,所以車牌歸自己所有最合理。
法院兩次調取證據
昨日下午一開庭,替母親出庭的李某辯解,“我哥去世後,我母親跟原告開始還有過一些交流,去公證處幾次都沒談攏怎麼分割,原告說‘大不了都不要’。她沒我們辦不了(手續),我們沒她辦不了,大家就僵著,過不久她就把老太太起訴了,現在我母親不同意這車給她。”
今年3月,法院已就此案開過一次庭,雙方不歡而散。休庭後,法院也應雙方請求向銀行調取了李新銀行賬戶餘款,發現建行1947.18元、農行4333.2元。之後,法院又兩次到暫存上述夏利車的一家報廢汽車解體廠向廠長、業務員了解情況。
據調查筆錄,解體廠表示“因為7.21暴雨,我們被要求在24小時免費拖車,現在這車就是一堆廢鐵。根據2013年新規定已滿6年不滿10年的車輛報廢可以獲得7000塊錢補貼”,而報廢後每噸有350元的殘值費,該車不足一噸,因此報廢後的殘值費269.5元。
兒媳讓步促成和解
庭審最後,承辦法官向雙方明確,如還不能取得一致,就將直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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