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未成年人被侵害事件頻發,民政部正在部署在北京、石家莊、大連、長春、桂林等20個城市探索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
6月25日,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在廣西桂林表示,當家庭監護出現問題時,政府力量和社會力量如何及時有效介入,已成為當前我國未成年人保護領域需要研究的重點內容,也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必然選擇。
未成年人的社會保護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社會係統工程。近日,南京市兩女童餓死家中的慘劇,凸顯了周遭社會對未成年人保護的缺失。
按民政部的設想和部署,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中,要形成家庭、學校、社會和司法保護的聯動銜接機制,建立監測、預防、發現、報告和干預機制。下一步,20個試點城市的民政部門,要在現有救助保護服務網絡的基礎上,開展困境未成年人摸底調查工作;統籌整合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等力量和資源,逐步形成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網絡。
根據試點經驗,竇玉沛稱,民政部將逐步形成完備的未成年人社會保護政策法規和標準體係,推動形成長效機制。
■ 專家說法
吸毒人員無法盡義務應撤銷監護權
有專家表示,變更監護人可借鑒香港“長期寄養家庭”模式
“吸毒人員子女之所以面臨一係列尷尬,除缺少關愛外,監護缺失是主因。”江蘇諾法律師事務所律師耿延表示,監護包括了“養育”的含義,整個“養育”過程不僅僅是生理喂養,還涉及心理以及如何促使其避免成長危機等問題。所以,當吸毒人員不能履行監護義務時,要對其監護權利加以限制或撤銷,以保護未成年人的生存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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