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5日電/“黑名單”,在微博、QQ這些網絡空間裡常見,在部分航空公司服務類行業也偶爾能見到。但是,對於趙洪來說,在法院過安檢的時候,被一份寫有自己名字的“黑名單”攔住,卻讓他感到非常意外。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趙洪是一名飛行員,他與中國國際航空重慶分公司的離職官司迄今已近3年,6次立案、10次開庭,這起“特殊”勞動糾紛案也曾受廣泛關注。6月9日,這起案件在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再審,但是當7月1日,重慶高院組織雙方調解時,趙洪在重慶高院大門安檢時卻發現,自己竟然在重慶高院的“黑名單”之列。
這份黑名單是否有法律依據?勞動糾紛案件當事人為何成為法院的黑名單?重慶高院對此又如何解釋?
為了打自己這場飛行員“離職”的勞動糾紛官司,儼然已經成為各級法院常客的趙洪,說起7月1日調解當天的經歷,依然覺得無法理解、難以接受。
趙洪:在過安檢的時候,那個電腦系統就出現紅色報警,我的頭像被紅色的框框框起來,不停的閃爍,上面顯示:“黑名單人員來訪”,然後法警就不讓我進去。我當時就很生氣,我說怎麼回事啊?他說你是黑名單上的人,你要進去要自己打電話。大概十分鐘左右,他們打電話請示裡面,請示完了以後就同意放我進去。我眼睛很尖,我就看到了他們打出的那個黑名單的條。
趙洪向記者展示了這張黑名單門條,最上面一欄用粗體字寫著“黑名單人員檔案”,第二行“所屬類別”一欄填的是“鬧訪人員”。接下來是趙洪的照片、身份證號碼等信息,“通緝日期”一欄寫的是6月9日,也就是案件當時在重慶高院再審的開庭日期。對於6月9日這個時間節點,他懷疑,可能是自己在庭審結束後對庭審筆錄有意見,拒絕簽字導致的。
趙洪:6月9號的情況是這樣,當時庭審的過程還是很正常,但是庭審的筆錄做得不好,我和張律師都不予認可,而且當庭我們就在庭審筆錄上寫了:我們不予認可,必須以當天錄音錄像為准。6月9號我就又去法院書面反映了這個問題,並且提交了調取錄音錄像的申請。迄今為止,高院沒有給我一個明確的答覆。
趙洪說“筆錄做得不好”,他說,包括他本人在法庭上的主要發言未能如實記錄、旁聽的飛行員們在經審判長同意後為其作證的事實過程沒有完全記錄,以及部分與被告方代理律師辯論細節沒有記錄。他要求以當天庭審錄音錄像為准並提出申請。而對於“鬧訪人員”的說法,趙洪很不理解,他說,自己從未走任何信訪程序,不存在“鬧訪”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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