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工作實施辦法》對院士評選的標準和條件作出了明確規定:在工程科學技術方面做出重大的、創造性的成就和貢獻,熱愛祖國,學風正派,具有中國國籍的高級工程師、研究員、教授或具有同等職稱的專家,可被提名並當選為院士。
“《中國工程院章程》規定中國工程院是中國工程科學技術界的最高榮譽性、咨詢性學術機構,中國工程院院士是國家設立的工程科學技術方面的最高學術稱號。這兩個‘最高’的定位決定了能夠當選的院士必須是最優秀或者最傑出的科學家。”旭日幹說。
身份非關鍵,學術道德很重要
旭日幹指出,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的標準對所有的被提名人一視同仁。不管是對高級幹部、企業老總,還是對沒有行政級別的科研人員。
據了解,為加強院士自身和學部的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中國工程院設立了專門的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早在2003年6月13日,受理學術腐敗的工程院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首次公布了對院士投訴信的審查情況,21封投訴信,涉及院士18人。
自此,增選院士的評選中學術、道德也成為重要標準。
每次增選院士工作開始後,中國工程院都會將有效候選人名單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的監督。其中,院士候選人的學術道德、個人問題甚至經濟問題等方面,學術道德成為投訴焦點,突出的是個人工作在集體工作中所占的比重的評估。
2013年院士增選工作啟動後,1月1日,中國工程院便向全國各相關單位與院士公開發布了提名通知;5月22日,中國工程院向社會公布了560位有效候選人的詳細名單,並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公示。據了解,此次560位院士增選有效候選人中,包含企業界人士共計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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