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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興誠:正義綱領最終解決問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7-18 00:29:31  


觀看“兩岸問題程序正義綱領”具體條文。(中評社孫儀威攝)
 
  曹興誠表示,他在與大陸學者交流時,有人曾提出“主權問題不能公投”。對於這種說法,曹興誠認為,首先“兩岸並不存在主權問題”。否則台灣人士入大陸就不應該持“台胞證”,大陸人士去台灣也不應該持“入台證”。還有學者提出,即使公投也是13億人的公投。曹興誠認為,此說法也有邏輯缺陷。如果台灣要“獨立”,那麼是十三億人的事,是台灣求著大陸“放過我吧,投票讓我們走”。但反過來,“統一”應該問台灣民眾的意見。就好比兄弟二人,疏散多年,現在一方要回家,應該好好商量一下。所以大陸應該溫和一些,不要總是強調“地權”。應該尊重台灣社會民主訴求,認識到台灣的問題已經不能靠“高層”解決,而一定要人民通過。
  
  因此曹興誠指出,在大陸方面,要放棄文攻武嚇的手段,改而尊重台灣的民主程序;在台灣方面,要放棄獨立建國的幻想,以務實的態度來追求台灣百姓最大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要讓美國“下台階”,使其放心讓兩岸自行商議和平互利的解決方案。建立此程序正義,兩岸關係即可步入坦途,美、中、台三方都可建立互信、互助的關係。

  曹興誠“兩岸問題程序正義綱領”的想法始於1996年,那時他開始以“程序正義”看待兩岸問題,具體方法是“由大陸開出統一條件,台灣老百姓公投,一次不行再來,直到通過為止。”

  曹興誠表示,現在的情況對比1996年已經有很大的變化。那時國民黨不敢講公投,現在“動不動講公投”。民進黨蘇貞昌也說,兩岸沒有獨立的問題。兩岸要落實《台灣前途決議文》,而其實該文沒有排斥統一。所以兩岸和平統一,綱領是唯一的方法。可雖然是大勢所趨,但其中也需要各方的努力。

  曹興誠表示,當年提該方案“對藍綠都過於敏感”,“說公投國民黨不同意”,“說統一民進黨又不同意”,於是擱置。以後幾次選舉,候選人基於選舉考量都不敢提出本案。2007年,曹興誠索性自登廣告,將“兩岸問題程序正義綱領”提出並闡明。

  曹興誠認為,綱領已經充分考慮了民進黨1999年《台灣前途決議文》,2005年大陸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和美國《台灣關係法》及其他對台海問題的主張,完全符合各方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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