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劉陽在麻陽縣堯市鄉派出所當普通民警4年後被提拔為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2011年4月7日,劉陽升任縣公安局綠溪口鄉派出所所長。
劉陽妻子回憶,丈夫當時不是以涉嫌犯罪名義被帶走的,“當時縣公安局下的書面通知是劉陽因‘槍彈離身’”。
李熠被帶走的情形,充滿戲劇性。
李熠的家人在麻陽縣城租房開了家服裝店。李熠平時和妻子就住在這家服裝店中。
2012年10月23日下午4時左右,幾名便衣人員搬走了店裡的電腦,半個小時後,李熠被辦案人員帶到店裡搜查東西。
李熠的妻子曾問李熠到底拍了什麼,但李熠當時沒有回答。兩天後,辦案人員在服裝店沙發墊下,搜到了一個移動硬盤。
1981年出生的李熠大學畢業後,2001年開始在石羊哨鄉政府參加工作。2004年年底,李熠調入麻陽縣委辦機要科工作,之後又調保密局,案發前在縣委辦督查室工作。
案發前,在工作11年後,李熠的身份仍是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並非公務員。
李熠的父親說:“我兒子在縣委辦工作8年了,但一直沒解決副科,而一些比他遲進單位的人都被提拔了,他內心確實有不滿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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