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被帶走的是楊凡。楊凡母親記得,楊凡是在一個星期六的早上被帶走的。此前的周五晚上,曾有知情者給楊凡打電話詢問偷拍一事。楊母回憶,兒子答覆對方,自己和此事無關,不怕。
1980年出生的楊凡,在2005年經過公開招考,考入麻陽縣法院,從事書記員工作。2012年,楊凡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還取得了當年麻陽縣司考總分第一名的好成績。
檢方認為,三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三人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84條,應當以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不日即將繼續的一審,周光燦稱自己將會為楊凡作無罪辯護。
周光燦認為,本案不論事實如何,單純就罪名而言並不成立,上訴罪名要造成嚴重後果才構成罪名,但本案並未造成嚴重後果。
事實上,負責此案的相關部門並非鐵板一塊。消息人士透露,此前曾有觀點認為三人未涉刑案。對三名被告是否提起公訴以及所涉罪名,亦有不同意見。
但最終,李熠、劉陽、楊凡迎來了他們的審判時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