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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案受害人稱當晚遭多次毆打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7-21 09:49:41  


  中評社香港7月21日電/針對有媒體報道的“李某家收到被勒索50萬短信”一事,昨日,受害人楊女士的一位朋友表示,事發後楊女士向自己求助,由其幫助處理此事。短信系在李某等涉案人員蠻橫不理會受害人的情況下,由其向李某家人發送,為的是告知對方並希望家長出面處理擔責,但從未索要過錢財。 

  據新京報報道,有媒體報道稱,7月19日,李某等人涉嫌輪姦案在海淀某法院提審。李某稱,事發後曾收到電話和短信,對方索要50萬,否則走法律程序。報道稱,該網站輾轉聯繫到李某家長方面,經長時間溝通,對方同意出示部分經過北京市公證處公證的短信內容。 

  報道貼出的照片顯示,2月19日(案發兩天後),一個北京“1520102××××”的號碼在上午11時02分向其發送過一條短信,全文為:“李××為首的輪姦事件你是否瞭解清楚了,事情很嚴重也很惡劣!我們本著對所有人負責的態度,最後跟你聯繫一次,請你速回電話。否則我們不會拖過下午,要走法律程序和相關媒體等。” 

  該短信來自於事發酒吧經理張某某。 

  稱未立刻報警因擔心家人知情 

  “短信不是張某某發的,是我發的。”昨日,楊女士的一位朋友說。 

  據其稱,事發後,楊女士因受到嚴重傷害,極度驚恐,“整個人都蒙了。”楊女士找到他求助,並聯繫了酒吧服務員張某某,“當時她連是誰傷害了自己,叫什麼名字都不知道,更不知道李家的背景了,希望找到張某某瞭解情況。” 

  楊女士的朋友稱,隨後,他們嘗試聯繫李某等5人,“但這幾個人態度很差,完全不理會,無所謂的態度。” 

  為此,朋友建議楊女士報警,“但楊女士擔心報警後聲譽、生活俱毀,更會讓家人知道此事,一時沒有了主意,沒有立即報警。” 

  稱事發至今從未索要過錢財 

  此後,他們又輾轉聯繫到李某父親的一名助理,“助理聽說後也很吃驚,表示立馬通知李某家長。”楊女士朋友稱,但此後並無人聯繫他們,過問此事。 

  “忍無可忍了。”楊女士朋友說,他們向警方諮詢,“警方說如若受害人有要求,可以不將案件通知受害人家屬,為其保密。於是我們決定報警。”該朋友稱,報警前,他在給李某家長打電話一直無人接聽後,發送了上述短信,“這是對他們無理態度的最後通告。” 

  楊女士的朋友稱,所發送的短信沒有任何勒索意圖。發送短信,是為了保護受害人,也是出於要對5個年輕人及其家庭負責的態度,在報警前事先告知。“這完全是好意,沒想到現在卻被反咬為勒索,太匪夷所思。” 

  他表示,從事發至今,楊女士和他們從未向李家等涉案人員和家屬提過賠償,索要過錢財,“說我們勒索50萬,完全是造謠、污蔑,是另有所圖。” 

  對話 

  對話人物:李某家法律顧問蘭和 

  “她是否受害人有待查實” 

  記者:昨天有媒體稱,從李某家長手中拿到一條短信,這個是家屬提供的嗎? 

  蘭和:首先這個消息肯定不是我們披露的,我所說的“我們”包括我、李家。其次我對這個新聞不置可否。第三這個信息是有價值的。最後我覺得作為負責任的媒體,在這麼重大的新聞中肯定很慎重,不應該空穴來風。 

  記者:據受害人一方稱不排除對有意詆毀他們的人、單位提出名譽侵權? 

  蘭和:著手名譽侵權是她的權利,讓她做吧!而且我覺得這麼重大的事情面前,當事人第一時間應該站出來要求刪帖。 

  記者:或許她作為一位女士,又系受害人,不願意出來? 

  蘭和:我不知道楊女士本人有什麼顧慮。如果真的存在輪姦的話,應該說這麼大的精神、肉體傷害,我覺得到這個時候應該絕地反擊。所謂受害者的身份沒有最終判決,到底是受害者還是下圈套,還有待法院查實。 

  記者:你怎麼看網絡上的評價?很多人都提出來那條短信是重磅炸彈? 

  蘭和:你是不是發現我出來之後將這個局勢稍微逆轉了一下? 

  記者:就是覺得這個局更亂了。 

  蘭和:挺好的挺好的,本來局就很亂的,這個案子沒有那麼簡單,案中案、局中局。她是否是受害人沒有定論,有待查實。 

  對話人物:受害人楊女士律師田參軍 

  “案情肯定逆轉不了” 

  記者:你怎麼看網上那條所謂的短信? 

  田參軍:這個短信我從來沒有見過,至於說是酒吧人員給李某家長髮的,我會再找酒吧方面核實。現在還沒有開庭,所有的證據材料都應該保密,而且本案涉及隱私、未成年人,更不應該對外披露,我們不排除對侵犯其名譽的人員提起訴訟,要求媒體說明所謂“知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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