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5日電/6月30日晚,沈海高速大槐服務區附近出現離奇的一幕:一名路人在高速路上被撞身亡後,由於種種原因,一輛輛車從一具倒在路面上的屍體上碾過,但卻沒有一個司機停下車來報警。
據《法制日報》從廣東省江門市公安局獲悉:目前確認有34輛車涉案,已查獲涉嫌肇事機動車30輛,其中29輛涉案車方自行與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協議。
2013年6月30日21時52分許,一輛魯L號牌重型半掛牽引車駛至沈海高速大槐服務區附近(往廣州方向恩平段)時,車身右後側與一名行人唐某(男,23歲,茂名化州人)發生碰刮,致唐某倒在主車道上。
事故發生後,魯L號牌車離開現場。隨後,唐某被途經的車輛碰撞、碾軋。事故發生後,交警隨即開展偵查工作,經勘查發現,唐某倒臥在主車道上,已經死亡,身上有多處被車輛碰撞、碾軋的痕跡。後經法醫鑒定,唐某系被車輛碰撞、碾軋致死。交警在現場沒有發現一輛肇事車輛。
交警部門通過偵查,確認在途經事故現場的車輛當中,有34輛車涉嫌碰撞或碾軋唐某。7月3日,交警部門將碰刮唐某的第一輛肇事車輛魯L號牌車及駕駛員公某查獲。
今天,就這宗交通事故發生後的責任劃分、法律依據、證據公開等問題,江門市公安局向記者作出回應。該局表示,由於該案涉及車輛、人員較多,且部分涉案人員和車輛仍未到案接受調查,現該案仍處於偵查階段,尚未能作出事故責任認定。
江門警方稱,但從目前調查的證據可以確認如下違法行為:行人唐某進入高速公路,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涉案的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後沒有停車保護現場及報警,亦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
此前,曾有涉案車主與市民提出“公開案發視頻證據”,對此,江門市公安局表示,“鑒於案件仍處於偵查階段以及出於對死者及其家屬的尊重,我們認為該視頻不宜對外公開。但在案件偵查過程中,我們已向相關的事故當事人公開了相關的視頻證據,並且當事人也進行了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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