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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知情權應獲尊重
專家建議:制定合理賠償標準
□記者 趙東東 實習生 郭敏 北京報道
近來,由於航班晚點導致航空公司和旅客之間產生矛盾的案例並不少見。
對此,有業內人士指出,一般航班延誤背後主要是航空管制、流量控制、天氣狀況和航空公司自身問題四大原因,但乘客聽到最多的是前三種解釋,航空公司往往對於自身原因避而不談。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教授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航班延誤雖由多種因素導致,但航空公司和乘客矛盾加劇背後反映的問題之一便是乘客知情權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另外,中消協此前發布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49.7%的消費者是在候機時才被告知航班延誤或取消的,25%是在機場辦理手續時得知,有20.2%是在登機後得知,僅有3.2%的消費者在前往機場前得到告知,有1 .9%是自己主動詢問得知。調查結果表明,航班公司需進一步改進航班延誤提醒服務,盡量提前告知消費者,以便消費者及時安排行程。
“最起碼的知情權必須予以尊重,要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把預定航班有關的各類信息告知乘客。知情權被尊重以後,乘客的選擇權才有保障。”劉俊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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