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條”的誘惑
2012年6月,凱里市委書記黃遠良受訪時稱,經過積極爭取和協調,該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已通過國家電力規劃總院的審查,正待最後取得國家能源局的“路條”。
所謂“路條”,是指國家發改委同意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批文。按照規定,應該先拿“路條”,後做前期,待項目可研報告、環評等前期手續走完,再由省發改委報至國家發改委走核准程序。
前述接近國電貴州分公司的人士透露,這樣的流程在實際操作中很少被遵守,多數是邊做前期邊拿“路條”。由於同一個省的項目很多,相互之間也有審批競爭。而所有的項目都由省發改委統一向國家發改委報批,對於報哪個或不報哪個,省發改委會有自己的考量。
在種種考量因素中,前期工作的成熟與否即是之一。“比如,一個省有兩個項目都具備報批條件,但如其中一個連前期都沒做,肯定優先考慮做前期的。”
貴州省發改委將眾多待批項目統一上報到國家發改委後,爭搶“路條”的競爭剛剛開始。“報上去的都多於批的。國家發改委會搞優選,哪個項目好就批哪個。他們批下來3個,可能實際報了9個。”接近貴州省發改委高層的人士向《財經》記者介紹。
省級政府向國家發改委報批,往往會結合本省的能源規劃申報。在貴州省電力產業“十二五”規劃中,清江項目則排在六枝、織金項目之後,位列第三。“第三”的原因在於,清江項目曾被提前到“十一五”啟動,但因“十一五”裡的六枝、織金項目遲遲未從國家發改委獲批,因此這兩個項目與清江項目一起遺留到了“十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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