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計委相關負責人稱,今後,器官捐獻協調員上崗,須經過國家衛計委統一培訓認證,但部分培訓工作可交由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承擔。
3 地方將建獨立器官獲取組織
逐步與器官移植醫院、器官移植團隊釐清關係
器官移植領域人士認為,國家衛計委印發的新規將引發這一領域的變革。
規定要求,“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必須在國家衛生計生委的統一領導下,成立一個或多個由人體器官移植外科醫師、神經內外科醫師、重症科醫師及護士等組成的人體器官獲取組織”。
該規定與試點期間有明顯不同。試點期間,原衛生部為調動醫院開展器官捐獻和捐獻器官的移植工作的積極性,要求有器官移植資質的醫院,都盡快成立器官獲取組織。
廣東省衛生廳醫政處副處長張偉表示,從現在的文件上看,國家不再鼓勵每家器官移植醫院都成立器官獲取組織,而是鼓勵成立區域性的器官獲取組織,逐步與器官移植醫院、器官移植團隊釐清關係。
今後,廣東省衛生廳將鼓勵一些成熟的器官獲取組織擴展為區域性的器官獲取平台,與本院器官移植中心完全脫離,按照區域優先的原則,分配獲取的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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