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西方的政治文明史也能看出,所謂憲政一直是個歷史性、實踐性的概念,它是在不斷演進,不斷發展的政治生態系統。在這個演進過程中,最核心的一點就是整個社會中的不同派別要有基本的相互尊重和溝通機制,要有以所謂“博愛”為代表的政治道德,要有對國家和民族歷史的認同感和自我正義感。而中國目前所謂的憲政潮,其實是在以“憲政”這個文化符號為武器,將其作為達摩克利斯之劍,直指中國共產黨以及社會主義事業的維護者和擁護者,是對中國以往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歷史的自我醜化。一旦一個社會停止了理性的交流和互相包容、互相諒解的對公共事務的討論,那麼所謂紙面的憲政還有什麼意義呢?在黨的十八大報告拿出大量篇幅討論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的時候,提出所謂憲政,是不領情,不認同?還是要徹底改變中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傳統和實踐?可以說,這本身已經在做法上“反憲政”了。
所謂政治文明,必然是比較的文明,政治制度的優劣來自於比較。然而對外部政治文明的借鑒不是簡單的拿來主義。西方所謂的民主制度其起源是希臘的民主制度。然而希臘民主的實踐中曾經非常流行通過抽簽的方法選出領導人,為什麼現在的西方國家沒有繼續繼承抽簽的民主傳統呢?被中國某些學術界人士所推崇的美國民主,美國憲政也是經過不斷發展而形成的。在美國憲政之初,憲法的實施並沒有消除奴隸制度,反而對私有財產的保護這一原則在一定程度上強化了美國的奴隸制度。在西方資本主義大發展,普遍制定出資本主義憲法的時期,正是西方國家全球性販賣奴隸最猖獗的時期,可以說此時的資本主義憲法是制度性的“反人類”的憲法。而這一事實無一都被那些憲政提倡者選擇性遺忘了。
片面的提倡憲政,提倡學習西方民主制度,這一做法在某種程度上與伊斯蘭極端宗教勢力提倡重新實施伊斯蘭教法來治理國家和大眾的原教旨主義者沒什麼本質的區別。在中國當前的政治生態下,那些所謂的憲政擁護者和提倡者不過是在自己政治失意的前提下撈取救命的稻草,尋求撫慰的良藥罷了。也許在這一波憲政潮之後,還會有民主潮、普選潮、新聞自由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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