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如果美國證交會或司法部發現這是一條很好地執法路徑,這種雇傭線索很可能會被適用到其他行業,包括在華的那些第三方機構,比如說律師事務所,在國內律師事務所工作的某官員子女為某跨國公司延攬到的業務或獲得的相應機會等等,都可能成為調查的對象。
FCPA對官員定義寬泛
FCPA主要包括三項關鍵內容,第一是反腐條款,即禁止企業為獲得或維持目前或者潛在的業務合同/關係,向美國以外的政府官員授權、提供或給予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上,包括錢物、服務或利益等。第二項和第三項內容則是有關賬簿記錄和內部控制,但反腐是FCPA法案的重要內容。
而在反腐條款中,FCPA法案對於政府官員的定義顯得極為寬泛,Grime曾經向記者強調說:“在中國,受到FCPA關注的政府官員,並不只限於在政府機構任職的人員,還包括在國有的企業事業單位擁有相應職權的人員。”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JP摩根被調查案件中,成為媒體焦點的光大集團董事長唐雙寧雖然曾經是銀監會副主席,但目前任職的卻是國有企事業單位,同樣成為了被調查的一個方向。
按照媒體的報道,美國證交會(SEC)的反賄賂部門在今年5月要求摩根大通提供唐雙寧之子唐小寧(音譯)和張西西(音譯)等人相關的文件,在張西西(音譯)的案例中,SEC要求摩根大通提交的文件“能指認出與雇傭她的決定有關的所有人員。”
同時,執法部門還調查了二人離職之後與公司之間的通訊記錄,來調查雇傭關係背後是否存在某種利益輸送的行為,鑒於JP摩根與光大集團之間的一些業務關係尚未結束,這種調查可能會持續下去,或者以和解而結束。
根據《紐約時報》的報道,“該機密文件並未明確地將摩根大通的雇傭行為與其獲得業務的情況聯繫起來,未提出涉事的雇員有資質不足問題,也沒有證據顯示這些雇員幫助摩根大通獲得了相關業務。”
這暗示JP摩根很可能會與美國證交會等達成和解,而和解往往是FCPA執法的一種重要案件方式,但要獲得和解,JP摩根需要主動向執法部門披露更多信息,同時接受一定數額的罰款,而在罰款之外,賄賂案中執法機構會沒收企業全部的違法所得。當然,JP摩根也可以堅持自己沒有問題的主張,但要提供足夠的證據。
無論如何,JP摩根案為中國官員們敲響了警鐘,如何避免成為美國FCPA的執法對象,很可能會成為中國高級官員們下一步思考的重要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