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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來:因我有外遇谷開來賭氣帶兒子赴英上學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8-24 16:37:57  


 
  審判長:在這裡,你的觀點是王正剛拿了這筆錢送給了谷開來,你不知道這個情況。

  被告人:我認為有這種可能,而且極大的可能是王正剛到我這裡來虛晃一槍,作了個套,然後到谷開來處說薄熙來已經知道了,我覺得這種可能性極大,這只是我的猜測,我之所以這樣推測,因為王正剛謊話連篇,我可以找出他七八處謊話。還有我和谷開來聯繫到底多少次?王正剛見我只給谷開來打了一個電話,但兩次王正剛說的都不一樣,開始說谷開來接到我的電話,後來又改變了證詞,說我已經跟谷開來講清楚了,我什麼時候見的她?有證據麼?說我已經把情況跟她都講清楚了,那我在什麼時候在電話之外又與谷開來見面的?這有證據嗎?這都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證詞。公訴人還講王正剛告訴了趙某某,嚴某某知道此事,王正剛在回答問話時否定了此事,而且他對我說這個事沒有任何人知道,這是他的證詞,他還跟法院說,除了他和我誰也不知道這500萬。但剛才公訴人的舉證中就說到王正剛告訴了趙某某,嚴某某知道此事正在辦,但這個過程本身就是鬼鬼祟祟,說明王正剛本身就是作假的,王正剛與嚴某某所交待的那些話,都是搞陰謀的。車某有一個證詞,說我曾經對谷開來講說王正剛是自己人。沒有這個話。而且他自己已被關押起來了。而公訴人竟拿這樣一個證據到法庭上來作證,我很遺憾。

  審判長:辯護人是否有異議?

  辯護人:王正剛當庭作證的內容和自身的一些地方矛盾很多,其中一個很重要的事實今天當庭說的和筆錄不一樣,原來他一直說見薄熙來是2002年3、4月,剛才又說是12月份。還有其它細節,我一會一並再講。程某的證言我基本認,沒有意見。對嚴某某的證言,王正剛與他講的有很大的矛盾,今天庭上我特別問嚴某某有沒有給他打過電話,說沒說過這500萬錢的事。他說沒有。但在嚴某某2012年12月18日的筆錄中很明確。嚴某某說王正剛沒和他說過,自相矛盾。第二這是上級領導直接給嚴某某說的,即除王正剛外還有其它人知道這個事,有矛盾。李某某的證言和王正剛的也有矛盾。王正剛多次說沒向李某某匯報,只是打好報告,他一簽就完了。但李某某說的很清楚,王正剛說這是薄市長留下的,李某某說既然這樣我就不多問了,然後就批錢。第四個是他的自書,矛盾很多,一是在官款問題上,被告人絕無貪占之意,但他有兩個對自己的批評,一是同意王正剛給薄谷開來商量,開了口子,但商量並沒有商量貪污,王正剛說的是去找薄谷開來商量個道,儘管這也是錯誤的,但這個口子並不是貪污行為。二是他作為領導沒有追查下去,這是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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