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人:第一薄谷開來證言和王正剛證言不一致,王正剛說當他面薄熙來打了電話,但薄谷開來沒說打電話;第二打電話的內容,按王正剛說法,薄熙來在電話中說得很明確,而薄谷開來的證方說沒有,我們心照不宣。
辯護人:隨後趙某某又說500萬都收到,這和在案其它書證矛盾,公訴人出示的書證會顯示,中間公司會有稅錢,會被扣掉。在轉錢過程中他說150萬借同學用沒追回來,在案證據沒顯示追回來,因此500萬整數收到是撒謊。車某的證言,當時車某是薄熙來的秘書,見薄熙來要由他安排,而且誰見他都有表,這個表在卷裡有,顯示2月薄熙來見了王正剛好幾次,有幾次集體見,還有三次單獨見,這和王正剛講的不一致。
被告人:王正剛筆錄多次矛盾,筆錄地點及內容上都前後矛盾,昨天的內容與今天的內容也在不斷的修正,不僅其自己前後矛盾,包括其他人等也存在很多矛盾,這麼一個核心證人的證言存在這麼多矛盾,證言的可信性請法庭判斷。李某某的證言公訴人宣讀時,我方注意到有個關鍵情況未讀,偵查人員當時問李某某,工程的事被告向其講過沒有,但李某某說被告從來未向其說過,即使被告未說過,那他怎麼知道是涉密工程的,那就是王正剛和他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