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9日電/昨日,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報告時,雙雙提到“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範圍”。
據《新京報》報道,昨日,徐紹史在推進重點領域改革中提到,當前我國財政收支矛盾突出,金融領域潛在風險增加,房價反彈壓力也比較大。
擴試點聲音不絕於耳
自2011年上海、重慶進行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改革試點以來,關於擴大房產稅試點消息炒了一輪又一輪,但總是“只聞雷聲響,不見雨點下”。
2012年初,時任財政部部長謝旭人表示,房產稅將適當擴大試點範圍。他認為,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有利於引導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進一步發揮稅收的作用調節收入分配。
收房產稅須設定免征額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曾康華表示,在“十二五”後期,全國推廣房產稅試點是必然的。目前省以下的政府稅源不平衡,實行房產稅之後,稅源穩定,適合地方政府徵收。
曾康華認為,徵收房產稅是個系統工程,稅率、增收對象如何制定,還需要考量。房產稅徵收時,必須設定一定的免征額,避免增加一些低收入群體的稅收負擔。同時,是按照價值量徵稅還是面積徵稅,都需要測算和調研。
徵稅抑房價?不宜誇大
徵收房產稅對抑制房價是否有用?財經評論員馬光遠說,徵收房產稅顯然對房價有一定的抑製作用,但作用有多大還看不清。
北京大學教授劉劍文則認為,不要誇大房產稅抑制房價的功能。房產稅只是一個稅種,其主要功能是組織財政收入,雖然它確實會增加房產所有人的持有成本,對房地產市場產生一定影響,但對保有環節的房屋徵收房產稅並不會對房價上漲產生“一劍封喉”的作用。因此,不宜誇大房產稅對房價的調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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