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人士認為,部分發達國家為避免環境污染和高昂的處理費用,將大量洋垃圾輸送至我國,並在國內形成畸形的販運和分揀鏈條,少數人員獲得了暴利,卻讓我國生態環境付出了巨大代價,這種局面亟待扭轉,須警惕我國成為發達國家的“垃圾場”。
基本執法部門反映,目前打擊洋垃圾走私仍面臨後續處理難、走私量刑認定、查扣成本高、執法面太廣等諸多難題。
一是許多洋垃圾進入我國境內後,通過“廢舊回收站”進行中轉。羅湘洲說,一些垃圾回收加工站攤主不承認自己回收的是洋垃圾,工商、環保部門明知這些站點可能會成為洋垃圾的藏身處,但其出示的證件齊全、條件符合規定,有關部門對其無可奈何。當前對於可回收利用的洋垃圾,回收機構資質問題由誰來審批、誰來監管,各職能部門責任不明確。
二是當前法律法規與基層緝私工作不相適應。東興海關緝私分局政委方江明稱,對於走私洋垃圾的不法分子,依據我國《固體非法污染環境防治法》進行處罰,罰款額度為10萬元至100萬元。但一些邊境居民騎著三輪車拉著10多個廢舊輪胎,執法部門無法按最少10萬元額度進行處罰,往往只能查扣洋垃圾,進行教育後一放了之,因此許多人更是有恃無恐。同時,我國對固體廢物的法律界定不完善,如次品、等外品、二級品、下角料等邊緣產品的標準等沒有明確,海關認定存在困難。
三是“洋垃圾”查扣成本高、處理難。江蘇張家港海關緝私人員反映,洋垃圾被查扣後,由於案件偵辦、移訴和審理判決有法定的訴訟程序要求,不可能在短期內進行結案和在扣貨物處置,並需要作為定案證據封存固定。這樣不僅要安排地方存放和人員看守,還需對其進行分類和鑒定,耗費大量人力成本。同時,對一些特殊廢舊洋垃圾,由於缺少專門處理的企業和設施,查扣越多,投入人力、物力、財力就越多,壓力就越大,處理不善很容易對環境造成破壞。
四是邊境一線物理隔離少,執法面廣,執法難度大。廣西一些邊防官兵告訴記者,廣西境內中越陸地邊境線長達1000多公里,由於缺乏天然屏障,一些便道四通八達,幾乎無防線可守,給洋垃圾走私活動帶來便利。由於管理難度大,現有緝私力量是勢單力薄,單靠邊境政府的綜合治理和緝私部門的打擊已顯不夠,且一些不法分子專門組織人員望風,他們對執法部門的車輛、人員進行全天候監控,更讓緝私行動舉步維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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