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長買官出任副書記
據起訴書提供的信息顯示,田學仁還涉嫌為5人職務提拔提供幫助,使5人分別被提拔為長春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政委、中共和龍市委常委、副書記、延邊州發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吉林銀行行長助理、延邊州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長及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長等職務。為此,田學仁收受這些人員的錢款近150萬元。
檢方指控,田學仁在2002年春節後至2005年10月,接受時任延邊州和龍市副市長姜佐山的請托,為其先後提拔為中共和龍市委常委、副書記、延邊州發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等事宜提供了幫助。為此,田學仁先後四次收受姜佐山給予的人民幣共計28萬元。
2009年6月10日,延邊州委組織部公布的《擬任縣級領導幹部任職前公示通告》顯示,擬調任姜佐山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據公開資料查詢,姜佐山最後一次出現在新聞中是2010年3月30日上午,其以人社局黨組書記的身份主持了全州就業工作會議。
延邊州人社局辦公室一負責人表示,2010年7月份,姜佐山因接受上級紀檢部門調查,已調離人社局書記位置。
在檢方指控中,田學仁還在1998年3月至2002年春節前,5次收受時任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局長岳忠田錢款折合人民幣11萬餘元,為岳忠田提拔為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長提供幫助。
據當地公檢法系統知情人士介紹,目前,岳忠田仍在該系統工作。
田學仁案開庭時間未定
據了解,田學仁因涉嫌受賄於2012年7月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至今已一年有餘。
由於該案系最高檢指定北京檢方辦案,近日,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對田學仁提出公訴。
目前,一中院已完成立案審查,並決定受理此案,但尚未確定開庭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