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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順虎(資料圖片) |
中評社香港9月3日電/昨日獲悉,北京二中院擬定於本周三上午,開庭審理原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兼營運部主任蘇順虎涉嫌受賄案。據指控,蘇順虎涉嫌收受3家企業2490餘萬元賄賂。
據《新京報》報道,據了解,蘇順虎系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窩案”落馬官員之一,於2011年6月被中紀委雙規。
指控:收受3企業賄賂2490餘萬
據檢方指控,2003年至2008年間,蘇順虎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營運部貨運營銷計劃處處長的職務便利,接受山西曲沃縣閔光焦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張邦才的請托,為該公司解決煤炭運輸等問題提供幫助。為此,先後多次收受張邦才給予的錢款共計人民幣85萬餘元。
2004年至2010年間,蘇順虎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兼營運部主任的職務便利,接受江西省物資貿易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雲富的請托,為該公司解決煤炭運輸等問題提供幫助。為此,先後多次收受周雲富給予的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94萬餘元。
2008年至2011年間,蘇順虎利用擔任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兼營運部主任的職務便利,接受北京鐵潤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段莉的請托,為該公司解決貨物運輸等問題提供幫助。為此,先後多次收受段莉給予的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12萬餘元。
檢方認為,蘇順虎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受賄罪追究被告人蘇順虎的刑事責任。
據了解,案發後,大部分受賄款物已追繳。
二中院證實,該案擬定於本周三上午開庭進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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